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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1月21日 號次:第6844號
總統令中華民國98年1月10日
任命陳旭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浚郁、劉明津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桂業勤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編譯。
任命馬念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胡添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張雍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朱維忠、李佑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為平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謝鎚鋒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高誓男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李琇玉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蔡文科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王靖強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
任命傅柔維、彭金堂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逄廣進、張熙忠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陳書翰為審計部臺灣省臺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謝宗學為臺北縣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李建忠、許敬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鈴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銘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長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福生、自銘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甯明慧、邱維蘋、陳銘壎、楊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朝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鳳英、林美馨、王美月、翁美月、王素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款、朱偉豪、蔡尊仁、吳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秀市、劉文勝、楊雅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翼全、林昱奇、丁慧珍、孫德婉、馬鳳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蕭舜午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余麗琴、邱靖鈜、陳誼誠、王菁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俊宏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0日
任命陳瑞安、黃昭銘、歐乃榕、黃正輝、康健彥、鄭裕盛、葉顯彬、李特逢、彭進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2日
任命歐陽立青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
任命徐世通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杭升為經濟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何淑萍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陽能為基隆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楊麗瑾為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碧玉為苗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杉根為臺中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龍智為雲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陳信安為雲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福永為嘉義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金對為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楊高贊為屏東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洪士特為屏東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慧敏、王暉瑩、黃錦章、黃義旭、張詠涵、賴秋美、劉秋華、林惠珠、林淑娟、曹香莉、劉冠妤、游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秀如、黃于真、洪英丰、陳建佑、林于人、李毓珮、郭玄義、林聖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晟曄、邱俊銘、楊國康、蔡宗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淑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依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政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滄明、詹忠和、邱鳳英、黃順棋、吳佐輔、陳仕杰、莊鈴茹、李智源、張素麗、吳志宏、凃再庭、蔡煥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明寬、詹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水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昆廷、賴焴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豐、陳忠信、黃美英、陳昭華、黃瑞華、陳宏銘、秦玉珊、余明桂、蔡金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信誠、高如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文燦、陳碧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耀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勝益、林永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尚佳、李冠政、張世杰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2日
任命李金田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清輝、丁志元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勝源、王世馨、劉詩川、吳宜洲、吳晏甄、蔡賢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建樺、安力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明輝、陳剴業、林文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世文、黃鋅讚、林志宏、蔡慶彬、周文國、李信廣、許忠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友得、林文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3日
任命李源泉為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並為諮議長,任期至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止。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4日
任命盧維屏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