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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駐外使領館人員任用條例並制定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公布日期:48年06月19日 號次:第1028 號


總統令
四十八年六月十八日

駐外使領館人員任用條例,予以廢止。此令。
茲制定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PDF],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陳 誠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