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97年12月24日
號次:第683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12日
特派何寄澎為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98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98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12日
任命李宗桂為臺北縣政府新聞處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12日
任命蔡震榮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謝立功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沈斯淳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李光章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
任命韓錦花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金安宜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統計主任,張朋珍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莊貴玉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毛恩洸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景行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泰興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陳建宇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方志文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葉祖宏、張贊育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娥舟文茂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黃圓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倉榮、陳繪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仕憲、楊珮芸、黃昭貴、黃堯昌、彭効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建立、周秋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誠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俊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武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茂欽、黃怡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福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珊、劉玉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宗峻至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12日
任命王偉群、張國琴、朱筆煌、馮秋賢、林浩然、陳金松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韋舜、潘明強、廖品洋、朱宏斌、吳福益、夏正忠、蔡俊雄、黃志清、胡肇武、簡文賢、陳正福、彭文政、蔡朝琴、陳泰江、林煌祥、許朝惠、何春宛、沈伯荃、吳振盛、陳祐童、黃國誠、陳建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譚金台、徐俊貴、李信輝、方詔濱、鄭耀州、林正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峻正、潘延勇、陳勇先、廖江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董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仁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文亮、陳振裕、連明坤、譚立奇、史靖斌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15日
任命林世杰為中央研究院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俞大㵢為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林懋傑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劉文哲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姿蓉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華恩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區臺長,陳嘉榮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其華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田雛鳳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孫慈悌為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崇弘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段國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楊宏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劉穎怡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周文炳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歐秀卿為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龍德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陳亭伶、游蘭英、簡嘉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原良、潘奕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國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韻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耀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峻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惠晴、藍嘉蘋、莊凱琦、廖苑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來賢、廖原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奕軒、蘇宇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茂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相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志宏、林伯釗、陳盈蓁、林雅谷、梁亨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泳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褔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斐顥、張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芳、陳文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溫志輝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鄭珮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許舫嘉、余旭洲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吳湘錡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育仁、陳飛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15日
任命蕭龍洋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顏正雄、林佳汶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榮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振吉、簡寶釗、凌偉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