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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12月03日
號次:第683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1月26日
任命侯平福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
任命莊錫全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演宗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蘇志強為中央警察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樂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世明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樓美鐘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魏文心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秘書。
任命賴源聰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聖忠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陳玲慧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派呂賢終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周文炳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佳真為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范一鳴、董竹英、高振盛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柯靜芬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吳盛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
任命孫晉華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李啟賢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陳華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王招群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茂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簡任第十職等臺長,鄭秀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秘書。
任命李庚霈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許瓔純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何金樑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永祿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周瑞、胡啟邦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姿岑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王銘勇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唐光義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周瑞芬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陳春長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李悌愷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彭松江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廖慧全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派李孟諺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堯欽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丁若亭為臺北市市場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銘煜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劉世昌為臺東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佳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人榜、楊海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秀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麗珠、唐珮玲、李雅芳、王珊妮、趙梓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佳穎、蘇秦文、黃凱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宛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悅慈、魏麗雲、李嘉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蓉、蔡永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茂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雅琳、葉信明、李忠憲、何超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詩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子佳、林千芩、劉漢龍、徐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欒育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容瑜、范楓旻、陳素嬌、黃瀞瑩、林雅文、鄭絨絨、沈穎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若榆、陳玫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奕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弘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秋分、陳佳信、李元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瓊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娟、黃景光、吳雅芬、林韋婷、黃怡華、劉芝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克明、林郁邦、李美珍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1月26日
任命陳偉、康弘政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偉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啟煥、林嘉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俊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鴻財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