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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頒授2008年北京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健力金牌國手林資惠小姐勳章典禮
公布日期:97年10月01日
號次:第6824號
總統於中華民國97年9月19日上午9時在總統府3樓大禮堂頒授參加2008年北京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健力金牌國手林資惠小姐「四等景星勳章」乙座,以表彰林資惠小姐樂觀進取,無畏任何艱難與橫逆,挑戰自我,力爭上游,於本次2008年北京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衛冕成功,勇奪金牌,為國家爭取最高榮譽。授勳時,總統府副秘書長葉金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顯宗、曾參寶、第三局局長其梅、帕運代表團全體團員及受勳者家屬等在場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