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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3861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10月01日 號次:第682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9月24日

任命葉世文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陳隆陞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曾偉宏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訓養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胡吉崇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吳正儀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中心副主任,陳興星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許夙君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部主任,李明益為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明陽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彰化分臺簡任第十職等分臺長,成志雄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高雄分臺簡任第十職等分臺長。
任命林永義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許美女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鄭文貴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張金塗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陳文哲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許建榮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鄭堤升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顏迺偉、蔡顯鑫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謝淑婠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劉健朗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派李明澤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羅坤龍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宋泳儀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張斐然、李盈璇、林婉婷、陳永崑、連碧雯、吳馥羽、馮怡嘉、謝炎昇、吳宗翰、吳桂銀、湯家瑀、宋長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篤璿、錢良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清豪、楊依靜、歐宛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蓓、宋杰炳、劉光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賢舜、陳春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宗彥、周曉蕙、何立瑋、孫章維、李京叡、吳祖漢、湯欽全、陳志遠、林明宗、趙雅卉、謝秀玲、賴紫盈、洪奕璿、曾錦豐、蔡銘裕、張仕昌、廖家興、廖家成、陳俊文、徐瑞甫、陳冠蓉、陳守德、李晟煒、吳建德、陳鶴修、羅健榕、林士鈞、呂世河、許乃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震瀛、邱耀楠、賴振弘、徐旭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槙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喻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正、蘇芯慧、陳鴻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鳳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蕙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瑞嬣、施國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龔孟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源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培瑜、許家榮、謝雅婓、林姿伶、劉孟慈、高寶勝、鄭雅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江瑞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9月24日

任命李瑞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陸家棻、汪景倫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詹益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孟君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9月25日

任命馮瑞麟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陳雪懷為總統府會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會計長。
任命蔡泰清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許庭禎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月女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李永盛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高文惠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李金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盧廷劼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吳當傑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陳麗春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游海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邱太銘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
任命杜啟祥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李朝富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許天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方國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管立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福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邱志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玲香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吳泗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陳駿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黃英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鄭鑑鏘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秘書,王永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玄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周後傑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黃中科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陳熙揚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陳坤明為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洪兆隆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黃蓓蓓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賴劍毅、曾部倫、劉坤典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張淑芬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林孟宜、汪智陽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陳毓秀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陳中和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陳嘉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蔡崇義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陳銘珠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樊季康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郭文賢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謝俊雄、洪清江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溫忠元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郭麗玲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坤宏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芳山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
任命鐘萬順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曾雯欣、林桂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思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彩婺、鄭秋虹、李雅萍、林軒竹、簡淑婉、黃惠萍、蔡筱芸、黃仲德、陳毓翎、盧欣嶸、楊季融、曾毓珊、謝若郁、詹宜娟、陳昱汝、陳蓓諭、陳奕禎、周佑安、吳慧娟、陳雅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政哲、蔡源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怡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熊國武、謝英明、黃炯龍、謝明智、許福榮、林崇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泰仰、黃景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文寬、李婉甄、蔡奇芸、高慧玲、郭明池、吳詩敏、莊子緣、陳佳玫、曾慶賢、林立、林駿奇、蘇彥碩、劉千如、林秀橤、蔡政信、張惠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羽葳、陳碧慧、游英俊、莊翔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兆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仲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甄文郁、馮筱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容華、周思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莉、賴桑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崇鳴、何宜珍、陳妍帆、劉芳瑜、曾義軒、李雅娟、蔡政峯、許勝雄、周君鴻、林賢達、楊舒涵、王可欣、許智鈞、林晁嘉、莊婷雯、李玉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鎮山、黃郁淳、陳英鎮、王卉芝、侯意慈、王聖文、羅文惠、陳盈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淨萍、陳盈方、簡淑芬、李佳鈴、廖茂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亨、柯依廷、花穎潔、游舒婷、尤怡雅、黃振億、張伯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銘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珮甄、林宇泰、劉佳萍、徐鉅美、鍾少懷、黃馨玉、蘇盈如、陳欣蓉、張隆杰、林傳健、呂維翰、劉俊茂、廖秀蓉、劉炯廷、游裕偉、賴映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邱彥程、廖國瑋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路顯雄、劉正和、黃福盛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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