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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8月27日
號次:第681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18日
任命何森桂、呂水欽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兼站主任,鄭明賢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所長。
任命蔡益忠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建興、黃成德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王亮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局長,許義順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局長,吳國豐、陳清溪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李光華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文化秘書。
任命吳瑛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林玲玉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洪光煊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邢泰釗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朱家崎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
任命洪英賢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林木順為交通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派王世典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郭皇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魯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秀卿、周錦鳳、徐銘政、蔡玉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友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利、蔡玉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思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清鐔、蘇瑀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志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燦彣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18日
任命楊肅凱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蕭翔文、凃愛慧、蔡元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曹瑜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20日
任命劉維哲、簡明昭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王永萍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周榆林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吳進財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張明道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王宗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牟崇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薛幼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宋宜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丁作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投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郭建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光燦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成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江志桓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部主任。
任命宋廣英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趙麗卿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古步鋼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忠真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明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玉琛、林永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江英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詹庭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李淑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侯福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沈商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林學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簡玉華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莊得義(Rutamekan.Garuljigulj)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陳坤昇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周萬來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張淑珠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彩瑩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力進、李昆曄、張靜女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黃玉清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侯明正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吳鏡滄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陳榮豐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曾石明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
任命謝新生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楊錫安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沈榮銘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麗瓊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何啟照為高雄市體育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劉永元為高雄市體育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喬宗海為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成一中、黃瀅仁、郭鎮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關允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靖祺、葛立蘋、許曉琪、黃永光、許淳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子容、陳正昇、楊明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淑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志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竹超、許翰笙、林婉琦、陳宗儀、邱淑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許清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20日
任命李茂榮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黃漢松、謝先賜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