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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6月25日 號次:第6807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3日

任命鄭英弘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廖耀東、蘇崇哲、朱慶倫、張維銓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世民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曹松茂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林衛民為財政部關稅總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專門委員。
任命洪文方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古嘉諤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學文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劉昭坤、趙錫輝、范瑞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婉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雷鵬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秀凰、林幸冠、蔡育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嘉財、王文正、謝明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維清、楊文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韋廷、林秀慧、吳科慶、陳聖、林奕萍、李惟任、林世崇、陳政彣、蔡季霖、謝孟儒、巫韋侖、林宜鋒、古朝璟、文治中、徐永任、陳德修、林永昌、劉聖尉、呂正仲、邱元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3日

任命許國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6日

令免李逸洋、何志欽、陳瑞隆、蔡堆、侯勝茂、蘇嘉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派廖了以、李述德、尹啟銘、毛治國、林芳郁、陳武雄、沈世宏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7年5月20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8日

任命王長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德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李永和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志韜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有仁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游淑靜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陳昭榮、吳華宗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湯慶松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清添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景謀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張銘基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張永全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何明晃為臺灣高雄少年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林銘錫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潘萬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適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顯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訪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國吟、許逸玫、雲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茂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熊靜芬、邱泰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玉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9日

國家安全局局長許惠祐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蔡朝明為國家安全局局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9日

任命陳秀足、王定平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王吳全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陳恆志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兼副大隊長,張道照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貽俊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所長。
任命黃兆楹、譚國定、陳昆甫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唯中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周麟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蔡孟宏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周作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劉必成為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邱照仁為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黃松本為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釗涓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益興為連江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寶琴、李憲忠、陳信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健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位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寶金、曾碧玲、吳玉春、曾美玲、陳秋雲、薛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珮瑜、王正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佩娟、陳穎慧、鄭美莉、吳恆安、張簡宏偉、黃文利、鍾文正、簡昭萸、洪文彬、陳芯慧、李怡緻、何丁武、吳春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忠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盈珮、林美瑤、賴金龍、楊雲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建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池方益、侯聖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鑫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謹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金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林森、許勝豐、黃榮弘、呂釆燕、許曲吟、劉淑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珮麒、胡秀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9日

任命劉士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清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正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