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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336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6月11日 號次:第680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5月30日

任命尤培基、林秉勳、呂登元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興隆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施明德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克明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高青雲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
任命朱文祥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王世棟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盧守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楊義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葉芳如、王富哲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黃仁宏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劉惠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光丕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亮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雅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玉嬌、周淑慈、羅竹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貽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復華、吳枝顏、陳娟娟、林淑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夏麗娟、林詩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緒奕、張文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志騰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5月30日

任命陳鶴揚、李淑琴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鍾秋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耀賢、劉志順、羅達霖、楊乾茂、許時維、陳正雄、洪東正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育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正義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2日

任命潘世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6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2日

任命蔡昌德為臺灣省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高道涵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曹爾莆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王文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沛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壽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秀珍、李達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進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秋芳、黃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淑芬、許世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毓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月中、林櫻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秀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明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金志佳、吳惠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佑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禎娥、謝美智、張森菱、劉哲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許舜程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鄭惠雯、黃惠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祈昌、孫例琴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2日

任命楊毓麟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甈F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3日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余連發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6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國防部部長 陳肇敏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3日

特派伊凡諾幹為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民間之公證人、會計師、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暨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3日

任命許秀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薛宏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方蘊明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柏君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姚勳昌、鄭金龍、盧江陽、王重吉、蔡名曜、吳惠郁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黃莉雲、翁昭蓉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郭美杏、林妙黛、蔡坤湖、蔡守訓、劉坤典、朱漢寶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劉慧芬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劉壽嵩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蔡榮澤、潘進柳、石有為、曾家貽、曾淑華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王漢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鄧希賢、鍾邦久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沈揚仁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蔡聰明、林玉珮、陳伯厚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徐世禎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鍾啟煌、戴嘉清、侯志融、徐玉玲、高玉舜、黃信滿、潘翠雪、周建興、樊季康、黎錦福、葉靜芳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林大洋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王惠盈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郭麗雲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莊瓊林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賴秀惠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謝坤輝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王進業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鐘國暢、張天順、李復鄉、劉韋良、嚴梓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景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素花、侯怡泓、周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木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鳳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4日

特派徐正光為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及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5日

任命郭盈森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黃碧霞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啟通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崇賢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三職等總隊長,孫錦生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隊長,陳素欗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陳泰源為財政部關稅總局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朱富美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朱楠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陸瓊、吳德嵩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天買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區臺長,柯英彥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林鴻基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詹德欽、徐榮崇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鍾文修、寸中庸、蔡建和、王盟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龍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亞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淑玲、林釆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重言、宋怡、周學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采容、王碧蘭、郭玉娟、王世賢、謝進忠、許勝宗、王丕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國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銘鈺、梁淑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玲玉、劉秀珍、蔡綺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菽芊、鄭自強、王文聰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5日

任命李佳華、陳明田、劉明源、徐忠榮、蔡再生、陳子文、呂建威、陳文成、謝順安、施瀛光、施文聰、盧建男、蔡耀毅、蔡仲銘、蕭湧晉、雷國裕、游明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奇欣、林爾乾、卓錦權、陳進生、李日智、陳慶龍、王誌彬、林木在、郭明進、胡敏男、鄭英濱、鐘誌良、孫漢耀、章金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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