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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3月19日 號次:第679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

任命楊金龍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

任命吳榮芳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賴械壹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所長。
任命劉慶仁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定環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郭玉琴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杜慧珠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又新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海鵬、邱志恒、郭宗賓、林文埈、吳俊朋、鍾海保、李明義、吳維忠、徐志弘、謝淇穎、王順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東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瓊慧、徐英凱、劉淑芬、湯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聖薇、侯彥任、段績春、張玉君、傅美麗、張建國、呂宜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滄洲、沈宜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依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

任命何正成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李建華、張又誠、張舜生、陳武杉、武志耀、尤奕超、藍雅郁、陳天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健發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王永州、劉振達、林恒仕、白志升、張偉興、張恒雄、呂建中、張尚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錫東、詹德旺、王志能、戴志宏、曾志郎、陳鴻智、饒勝凍、鍾文典、陳建中、丁哲豪、黃立訓、簡新德、謝玉山、陳俊升、鄭國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羅宛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1日

任命黃聲威為高雄縣政府農業處處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1日

任命黃銘章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呂財益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局長,林清和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蘇敏硬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基隆市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林基仁、歐陽彥恒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文化專員。
任命張文政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
任命陳麗華為行政院衛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志浩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賴明和、吳怡君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葉月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蔡文傑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蘇台齡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振坤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木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方尚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建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蔡宜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膍s員。
任命張書豹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蔚雯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余明賢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吳進發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許旭聖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陳明珠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稽察。
任命黃進雄為高雄市政府地政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景旭為高雄市政府新聞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惟鈞為新竹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邱俊良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王各上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蘇瑋佳、李昌昱、施智雄、韋延新、施學文、陳俊豪、張文政、陳詩全、劉志偉、蔡明正、朱嘉莉、方智昱、林柏宇、董惠鈞、曹志平、高培勛、朱俊吉、陳光曜、楊順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慧、高秀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育淵、洪長猷、郭峻榮、鄭信宏、戴青弘、林家玄、張玉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佩蓉、陳金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富美、沈瑞豐、許立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秉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智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志君、賴新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淑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琇嫆、蔡志明、黃堅峯、顏明樟、謝瑞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自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1日

任命蘇恩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喬伊、吳思賢、許鈞舜、賈克榮、黃崧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證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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