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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3月05日 號次:第678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5日

國防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李天羽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蔡明憲為國防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5日

任命鄭予靜為內政部中區兒童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坤良為國立鳳凰谷鳥園簡任第十職等園長。
任命郭珍妮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謝道明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劉家芳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
任命覺安慈仁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委員。
任命蘇娟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
任命陳俊章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孝德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李振芳、李忠賢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杜美勳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
任命黃國青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黃裕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任命林德福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卓秋容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謝堅彰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李月嬌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徐明淵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楊鴻謙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瑞盈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孝政、黃瑞月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楊育純、林燕華、高百祥、楊錦青、李淑娟、趙俊人、蘇顯星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王朝清、黃世祺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黃朝琴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鄭文娟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陳錫欽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曾郁棻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林劍秋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郭正明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蘇純淑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
任命謝妍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冠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鳳、賴進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輝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國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昭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姿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金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5日

任命李昌祐、楊靜雯、蔡旻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世明、王建雄、石定修、廖仁川、湯宏基、朱崇憲、黃宏銘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6日

任命吳修道為新竹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鄒思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區凱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坤達、張世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素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桂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7日

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鐘坤井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7日

任命陳長裕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德興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黃秀嫚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李麗珍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萬彩龍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源成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守鈞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馮文復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吳永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秦金陵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林火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楊敏玲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廖麗娟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何沙崙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劉福成、賴聰明、林澔貞、林哲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許瑩珍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孟諺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傅兆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沈守敬為司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黃文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簡任第十四職等所長,潘新財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宏卿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王麗珍、林和明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廳長,曾主戶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審計長,江上進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王挺龍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林汝玲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邱銀湖為審計部臺灣省高雄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郭乃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美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硯文、吳姿嫺、楊佳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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