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332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2月27日 號次:第678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15日

任命黃錫薰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黃文光為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
任命潘春義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
任命王子忠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朱慶莉、傅素玲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楊登旺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于素林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清紋為嘉義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陳茂琳為宜蘭縣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秀貴、沈昭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彧如、陳素月、林憶竹、張晴美、陳怡君、廖宣睿、錢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彤軒、周政毅、梁燕秋、林士琪、何昭燕、楊忠豪、巫武東、陳怡誠、梁筠翎、辛孟鑫、吳宜珍、楊鐘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奕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土猛、洪加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國樑、黃善界、王國龍、劉繼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敏生、周羿似、曹珊綾、饒瑞萍、陳妙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秉諺、林依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宏琦、傅純芳、王建鑫、賴靜怡、黃玉君、陳佳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幸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明哲、許志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尉真、張益誠、簡禛誼、徐世鈞、曾智麟、蔡明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梅桂、吳懷翔、朱家平、詹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賢一、陳奕妤、徐秀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金春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羿妏、沈志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中晴、郭恕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兼銘、劉雅翎、江冠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15日

任命洪永澎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皓彰、莊鴻祥、李智群、歐忠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健章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建宏、楊文宏、張哲維、李孟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鼎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葛文武、李逸文、吳國忠、涂彰珍、賴信顯、柯春貴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18日

任命許兆英為總統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游郁芬、徐良鎮、何忠昇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吳靜如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李佩華、吳建國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李秋嬿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程正春、鍾修賢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游海屏、薛幼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熊啟志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金筱輝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朱嘉義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皮鎖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林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鄧海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陳海雄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韓寶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洪恒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徐宜君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志平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簡志瑩、陳箐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吳水木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
任命王增華、黃坤城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黃瑞銘為審計部臺灣省高雄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洪秀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嘉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士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奕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宗穆、吳東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娃、李國煌、劉慧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牛希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19日

任命賴儀松為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任期至99年12月20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19日

任命呂麗美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陳桂英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國堂為臺南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吳光男為屏東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林政誼、王秉璋、鄭芬芳、陳星吏、張愛妮、劉嘉元、張乃修、蕭雅夫、李海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孜、洪三富、陳文敏、王舒鈺、楊玉鈴、洪碧珠、鍾佳蓉、林怡君、楊孝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佩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美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宛妤、羅伊佑、戴瑩瑩、徐德宇、呂玫慧、劉嘉雯、蘇庭暄、古芝萍、黃馨儀、張意曼、鐘巧如、傅光維、白育珮、蔡正嘉、楊佳勳、廖曼雲、許淑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越雯、嚴林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彥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廣武、張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孟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科宏、賴俊杰、蔡憲昇、謝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雅竹、李偉銘、馮圭君、陳彥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秀雯、陳振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炳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婷、程萬富、李麗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英麟、詹玉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禮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祥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19日

任命康格賢、阮文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傑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蘇進達、林筠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旭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書曜、黃建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0日

任命游源順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楊登伍為財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衛民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簡俊彥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孟建中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莊三修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臺東社會教育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陳陵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松德、李清友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吳明德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趙蜀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蘇石琳、邱瑞明、林怡君、鄧巧明、蔡佩吟、洪嘉雪、葉建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愛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佳韻、蘇偉哲、謝幸純、吳招賢、柯美蘭、戴筱姍、詹媛琇、許弘昇、陳家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莉欣、張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素蓉、黃蓮美、葉美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文成、蕭春義、郭毓謙、林震恒、蔡財明、許振賢、簡逸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清嵩、李柏萱、蔡誌崇、林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建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0日

任命莊忠平、張從仁、楊世煌、黃惠龍、尹鵬宇、潘善源、邱仕琳、林福芳、吳炳營、簡宏江、翁慶元、李國治、謝子文、荊瑞華、洪清河、莊建賢、李忠義、黃禎國、陳光榮、張志強、陳仲耘、游文滔、莊俊彥、賴東煬、吳伊倫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瑞宏、王亮超、楊溪泉、王賢志、劉賢能、林世宗、賴福盛、張澄源、邱錦芳、許燕宏、李權峰、楊光裕、李信鋒、余忠信、蘇柏升、林登寸、陳世宗、陳永庭、吳嘉榮、黃慶坤、王貴村、陳玉騰、劉坤鎮、楊惠升、洪正文、黃國華、潘世樑、周銘賢、王榮琦、許聰榮、賴俊成、鄭志鴻、籃宏誌、李彥德、李育仁、陳俊竹、袁易男、陳建勳、袁國書、王順利、宋昱德、李瑞文、紀俊雄、李忠任、莊伯義、王盈智、鍾偉、蘇桂德、曾世宗、林冠宏、林健忠、王柏森、廖本富、胡志明、陳信吉、賴恆彬、潘麓文、田龍祥、許鐵耀、周俊麟、林俊男、蔡專銘、侯金和、陳祈旭、林晴堯、吳順吉、李克強、鄭平義、徐建福、包燕輝、周維邦、周政德、吳威德、王俊民、黃志銘、王鴻昌、陳裕雄、林明城、吳文男、李明軒、江智全、涂彬杰、周郁彬、李日清、許降龍、莊子宜、王惟鑫、林俊雄、鄭德威、賴修賢、鄭建樹、林君毅、許志毅、謝宏隆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顏偉倫、洪政杰、吳峻儀、邱詩涵、張志穎、邱中均、張志維、黃愷琮、王文念、何岳誠、李冠逸、羅光鈞、黃敏、黃郁庭、張翔舜、韓文祥、黃一航、徐俊垣、曾裕麟、李淞凱、林毅邦、曾源旺、蘇盟富、郭豐彰、呂頁錡、黃智湖、彭漢威、溫鎮添、饒瑞鴻、鄧鋧興、王振賢、黃嘉煌、謝志華、朱國瑋、邱志、根世雲、莊振銘、洪國屏、朱榮彰、陳光明、張弘昌、田純賢、張瑞興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家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能裕、陳鴻進、全學強、田聖光、幸大富、全甘光、全福興、盧明廷、林松輝、魏志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涂振國、蘇國弘、楊國智、楊柄儒、鄭慶賓、王進福、方三源、林益民、吳型德、翁政熙、潘德慶、黃火燦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建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詔凱、劉信欽、李志永、程鴻柏、黃武星、吳傳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宗賢、劉文夏、彭光偉、江誌偉、蔣价導、李福春、陳武璋、莊政雄、李家榮、蔡瑞利、施鴻揚、曾清謙、鍾偉俊、吳誨智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2月21日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鄭麗君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