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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並修正戶籍法條文

公布日期:97年01月09日 號次:第677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月9日
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0841號

茲增訂戶籍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二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內政部部長 李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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