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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1月02日 號次:第677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21日

任命余玲雅為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並指定為諮議長,許幸惠、陳啟吉、陳進祥、蕭裕珍、游振亮、黃晄秀、蔡爾翰、吳修榮、魏早炳、黃文峯、周細滿、劉文欽、陳福來、劉櫂漳、朱銅樹、李明通、方來進、吳忠光、林榮昌、張建忠、鐘坤井、洪國浩為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6年12月21日起至99年12月20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26日

任命宋安濫為內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宗德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隊長,魯佑民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吳榮芳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戴龍輝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滄榮、盧守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張慧莉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副處長,黃淑貞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李蕙京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曾國鐘為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大偉、越方如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曾鳳鈴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張慧瓊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黃玉垣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吳宣憲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任命王美花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派張建祥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世池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淑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明美、韓進忠、陳山杉、丘秉笙、劉永全、左錫安、蔡朝昇、嚴超鋙、胡朝仁、黃建遠、王士維、王炳煌、王守華、余成功、古蒼生、陳維宗、范代榮、陳中和、羅志平、林毓舉、謝文杰、薛見平、簡桂蓮、黃聖倫、王治凱、李俊興、蔡政杰、蕭如、劉俊酉、郭正雄、涂信義、陳振昌、溫智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錦齡、吳紋慈、陳廣澤、申立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慧、王順琛、蔡金珀、翁富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瑞益、廖偉志、郭文俐、陳志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榮鈴、鍾嘉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26日

任命黃鳳蘭、葉志偉、林昱呈、張海博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福隆、余志皇、吳家明、陳信義、王勝輝、歐東發、江志豐、劉國華、莊慶福、林耀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耀輝、詹敏暉、吳自東、林瑞政、顏德載、劉文煒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

任命蔡玲儀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楊郁湜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牟崇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游君耀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明坤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李榮藝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訓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秘書,楊吉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主任。
任命杜張梅莊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景棟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邱志平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德仁、曾德榮、唐禎琪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林建和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許俊雄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顏玲玲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林宜靜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林富貴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湯明純、吳天明、彭宏東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姜惠如、林龍輝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鄭秋洪為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曾文敬為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顏顯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秋菊、謝素惠、趙志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貞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繼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秀芬、黃俊傑、萬丹忱、鍾智昕、曾昭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怡佳、黃偉誠、林欣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祝卓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雅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玫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其泓、陳素珍、葉瑞珠、陳重廷、曾祥台、黃信乾、李宛烝、何中偉、何佩璇、涂益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衞、謝菀貽、吳芳儀、白鈺珍、馬君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燕峰、邱靖玉、呂文吉、吳明宗、林雅玲、陳聖杰、黃麟達、楊明忠、詹成富、曾威達、王松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青佑、王奕鈞、李振宇、歐佳惠、陳信昌、莊景全、吳汝婷、唐晨欣、劉冠宏、曾民謙、郭聰意、黃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益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雲喬、張台貴、劉玉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嬅、黃柏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秋金、林信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智傑、朱月鳳、許碧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煌坤、王金香、鄭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丁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傑、劉庭州、莊雪紅、李宥蓁、林郁嬌、邱海清、宋鳳祥、黃蓉、顏金花、施淑卿、翁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啟正、黃重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

任命薛世昌、余俊賢、麥宏明、徐正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佳宏、胡大川、鍾俊鴻、歐明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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