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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6年12月26日
號次:第677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14日
特派蔡璧煌為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14日
任命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兼任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17日
任命謝正君為臺北市大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黃媺雲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卓達銘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振豐為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洪賢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宏彰、朱方盈、邱榆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佳萱、蘇倍瑱、李琇賢、戴榮勳、鄭雅如、張志良、張家銘、陳昭伊、簡國樑、黃高駿、陳曉琪、岳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美芬、侯淑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婷姣、劉政杰、邱玉珊、白秀娟、郭欣德、黃致青、蔡東錦、郭怡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宛辰、張美冠、甘世芬、許淑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琴、黃美鳳、江惠容、林麗娟、王秀蘭、田佳英、廖哲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坤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思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文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育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紆涵、陳靖雅、吳燕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茂、林文傑、李秀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青田、倪國鈞、李家祥、藍志成、鄒吉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吉雄、宋淑珍、徐群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有世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17日
任命蘇瑲鵬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榮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19日
任命沈哲芳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李宗德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孫錦生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隊長,梁國輝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進木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陳明之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張坤河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室主任,石豐雄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術監處長,陳自助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
任命江德龍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邱淑惠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金錠為國立聯合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糠秀捉為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歐燕棉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瑞興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
任命郭素琴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姜祖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陳良源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盧榮朗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方國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周登春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王美蘋Akiku.Haisum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政憲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合勝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政庭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林錦芳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陳建華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心心、許展祥、陳奎戎、鍾淑容、陳振順、方建文、盧正雄、曾錦昌、武淑芬、高景彬、王嘉偉、劉文章、王少龍、洪聖竣、林曾美、洪菀壎、蘇靖淵、林清寶、林振智、鄭雨璁、簡玉屏、趙子榖、游文君、黃世華、謝錫欽、凃志銘、孟憲玫、傅水添、蔡彥彬、高增璋、張文秀、林萬益、吳坤龍、周宜慧、戴金蓮、曾國政、黃啟民、劉宗憲、蔡璧霞、蘇麗嬌、林仕宜、蔡佳融、吳錦棋、羅金定、陳介章、林文翼、曾晉勇、陳慶峰、汪富琦、張淑芳、鄭翔徽、洪湘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益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見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秋華、張秀雲、羅志偉、吳汸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世崇、藍世雄、陳憲緯、姜蓁、謝仲豪、李淳榛、周建志、周駿睿、紀雲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敬哲、林怡妏、江威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玉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國銘、高暄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郁雯、楊恒毅、林怡君、駱文偉、謝旻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朝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秀華、王瀅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余明旭、陳奕志、洪維達、曹弘昌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2月19日
任命謝嘉展、李孟威、洪志勇、孟繁偉、吳國浦、吳志賢、賴陽壬、李陽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國豐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