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公報查詢

點閱數:1090
增訂並修正著作權法條文

公布日期:53年07月10日 號次:第1556 號


總統令
五十三年七月十日

茲增訂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原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遞改為第二十三條至第三十條,原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遞改為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原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六條遞改為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條,原第三十七條遞改為第四十二條。並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條條文修正[PDF],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嚴家淦
內政部部長 連震東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