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五十七年六月五日 前國民政府公布之防止私運暨帶金銀出口辦法,鞏固金融辦法綱要,戰時健全中央金融機構辦法綱要,均予以廢止。此令。 中華民國人民存放國外外匯資產登記管理辦法,予以廢止。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嚴家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