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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台灣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土地債券發行條例名稱修正為台灣地區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土地債券發行條例,並將條文修正

公布日期:58年02月07日 號次:第2034 號


總統令
五十八年二月七日

茲將台灣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土地債券發行條例名稱修正為台灣地區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土地債券發行條例[PDF],並將條文修正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嚴家淦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