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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6年09月05日
號次:第676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8月24日
任命陳月春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千芳為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書煌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王詠心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段國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吉輝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江振義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邱瑞祥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陳金標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德清為臺北縣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簡幸進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鍾家治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葉育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乃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素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麒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欣欣、沈武恩、曾敬文、廖珉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冰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裕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朝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穎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雅蘭、李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璦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敏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特派林玉体為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6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特派張正修為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任命董保城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任命林欽榮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林春生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何森桂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林芳珥為內政部雲林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
任命謝鈴媛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鄭俊杰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許肇琪、謝文治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王子明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金安宜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許盧節英、游朝順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副總局長,陳文宗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許春安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啟義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宋海嘯為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委員,潘鴻謀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詹德源為法務部調查局訓練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委員,區偉基為臺灣高雄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劉世添為臺灣自強外役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邱西彥為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戴壽南為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黃進登為臺灣新竹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吳承鴻為臺灣嘉義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吳正坤為臺灣高雄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任命吳智潛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余吉政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何信昌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偉雄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培明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派洪明鑑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拓建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庭禎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張月女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邱展賢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吳炳輝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麗俐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中心副主任。
任命龔光宇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洪玉芬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盧文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朱維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張占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介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德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鄭有諒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盧延良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林初華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永壯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吉祥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東欽為國家文官培訓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王瑞興為國家文官培訓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王坤和、施光恒、郭志忠、曾建德、林元襄、林惠雲、陳四信、黃鶴仁、楊銀峰、陳英偉、歐陽蓉、周哲聖、劉國斌、陳俊安、陳仁潔、李明春、洪健智、周文財、蔡金祥、胡志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金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鴻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昭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甄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映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豪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任命林福安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詹惇貿、孫邦宸、蕭壬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君穎、顏柏彰、張溢宬、王忠仁、鄭安宏、許清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