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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6年07月25日
號次:第675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3日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劉玉山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5月21日起生效。
令免李鳳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職務。
特派程仁宏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6年7月1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3日
任命李武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3日
任命蘇麗瓊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3日
任命吳清賓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鍾孔炤為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7日
特任林錦昌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7日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司令空軍二級上將沈國禎,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彭勝竹,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彭進明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空軍二級上將彭勝竹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司令,空軍二級上將彭進明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國防部部長 李天羽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8日
任命吳政上為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羅仕郎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淑貞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岳瑞霞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謝金玫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劉文俊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儀器檢校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派呂賢終、王水杉、江利明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陳宇亮、黃憲治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林一斌、羅坤龍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莊素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郁湜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正芳、王敏昌、吳繼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游淑靜為國家臺灣文學館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許志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菁菁、楊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文清、楊朝安、馮青順、溫敏男、郭乃儀、黃信翔、盧怡君、莊永清、龔鈺媛、黃津、何佩蕓、陳佩君、李政謙、李彥儐、彭士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美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齡玉、蔡世芳、盧立勇、林佩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R林秀芳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8日
任命陳順騰、邱寬愉、黃國珍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章智鈞、柯國森、張明傑、李楊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田孟軒、陳永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志豪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9日
任命彭宏志為國立國光劇團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陳水成為國立中山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連錦漳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政源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黃裔炎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林嘉永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蘇勢霖、楊振、李功達、賴姿媛、陳玉芬、余芝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泰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瑋芸、陳中德、鄭國添、黃瓊慧、李安倫、洪啟彰、黃晉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明倉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9日
任命許躍鐘、涂昱堃、黃國謹、洪顥哲、蔡瑞城、陳榮仕、張峻毓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淑貞、梁文治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