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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條文

公布日期:96年07月11日 號次:第675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
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041號

茲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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