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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並修正全文

公布日期:96年07月11日 號次:第675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
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7331號

茲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並修正全文[PDF],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內政部部長 李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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