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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6年05月02日
號次:第674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3日
任命何依栖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謝光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楊正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江瑞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施國隆為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楊宣勤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臺中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館長。
任命蔡孟良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廖訓詮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蔡順安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劉馨棽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葉炳煌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陳文彬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賴恒宗為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謝孟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寶生、張道周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
特派辜寬敏為中華民國慶賀馬紹爾群島共和國28週年國慶慶典特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外交部部長 黃志芳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
任命黃細清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王華富為法務部調查局訓練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委員,林雲鶴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秦台生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福林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調查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春麗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志峯、李靜文、吳岳輝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葉耿旭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莊榮松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姜麗儒、李門騫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黃怡君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許建榮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嚴小梅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葉奕匡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派黃文權、王泰元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
任命歐陽立青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王胤喬、黃俊斌、張育霖、于奕涵、蘇奕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忠良、張坤泉、周明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佩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5日
任命蔡宗烈、李貞儀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韓文育、陳星宇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錦俊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廖德淘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淑連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彰化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秀雄為臺南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榮愷為屏東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賴瑩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蓉、賴柏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靖雅、陳亞佩、李月惠、劉文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毅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份、王金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葳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5日
任命鄭堯仁、王燦祖、袁敬業、張明憲、詹儒煌、陳志民、林期明、梁志忠、褚偉基、張鴻耀、施志龍、廖哲瑤、張正義、蕭永乾、林建宗、李碧文、蔡木川、蔡正昌、陳勇任、陳博德、張嘉文、朱海榮、黃吉龍、杜以掃、劉明哲、許志銘、黃冠智、賴來岐、許志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