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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6年02月14日 號次:第673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2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空軍一級上將李天羽、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胡鎮埔、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趙世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陸軍二級上將吳達澎、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司令海軍陸戰隊二級上將季麟連,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陸軍二級上將霍守業晉任為陸軍一級上將、空軍中將金乃傑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陸軍一級上將霍守業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趙世璋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吳達澎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金乃傑為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司令。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6年2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國防部部長 李 傑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2日

任命劉智雄為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永萍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2日

任命謝福來為高雄市政府地政處處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2日

任命鍾佳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國家安全局局長薛石民、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許惠祐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陳唐山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為總統府秘書長,許惠祐為國家安全局局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6年2月7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任命周阿定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華柱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胡鎮埔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啟煌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1月31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任命李高祥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任命林建元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熊光華為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公哲為臺北市政府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盛治仁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任命傅若昀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張進發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薛雅尹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王文信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葉勳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孫翼中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謝謂君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許正隆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見祥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邱進益為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莊茂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陳宗權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林有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佑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德茂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蘇茂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素絹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丁鵬、何台棟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何金樑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金益、何吉森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呂淑玲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張鈺滄、蘇秋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韻清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李朝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林、蔡明璋、軒明玉、蔡啟仁、高偉嚴、廖惠卿、楊金環、王振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美玲、蘇瓊華、邱郁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素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素華、蔡玉來、張佐銀、林美玲、溫月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桂英、郭建和、楊娟娟、陳雅理、林禎瑩、蘇美月、林錦屏、林寶珍、王淑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蘭、張桂瑜、張鳳真、吳泰金、翁宏模、莊桂甘、葉時偉、葉美麗、邱翠香、鍾翼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枝、許條印、楊棟材、金默薇、王世煜、曾文淵、樊蓮弟、陳宏昌、廖准一、羅允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振一、游秋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燕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莉莉、李春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子宏、黃明珠、鐘庫比亞、趙玫華、韋美嬌、沈瑞芬、王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童福駿、鄭婷尹、謝宇軒、毛原挺、曾興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駱明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貞億、林明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美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振芳、黎宏毅、沈天霽、葉金和、楊筱雯、朱美玉、吳秀玲、黃顯倧、張伯豪、林華如、林淑美、劉瑞溢、張富美、張懿心、劉景玫、林成龍、羅杏裕、蘇秋玲、楊貞玉、沈應家、葉子菁、王同春、林麗珠、魏正誠、梅高榮、林芳玲、曾文榮、方美南、鄧春華、鐘國和、胡琴、郭翠娟、方淑美、黃淑洵、黃淑麗、王春華、陳怡婷、張益彰、陳婉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立信、高玉燕、戎智萍、陳世民、李仰恩、王兆娟、樓惠鳳、盧廷峰、王晶、柯博隆、羅文化、黃秀夫、李承修、張正春、陳年喜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

任命戴國峰、張大川、張芳榮、宋飛虎、魏登宇、張文政、鄧國鋒、柯新輝、向立人、宋清吉、薛敬霖、朱敏誠、陳建瑋、龔俊祐、蔡勝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姜智明、鍾志強、許榮村、楊宏志、林明隆、陳建華、吳振昌、龔炳彰、蔡志斌、林茂盛、吳俊昇、劉金全、吳清茂、張文彥、焦喜龍、張思遠、丁孟剛、許水明、楊家貴、施富國、高文正、許文亮、葉翰璋、林耀煌、管金田、蔡勝勇、何勝茂、陳昱仁、趙慶鋒、楊富盛、李豐裕、王亦君、林明男、陳蒼輝、洪允森、趙建煌、段佑龍、潘賜良、黃偵剛、楊閏璿、陳永龍、吳東原、劉盈良、張存馥、黃國勇、王翊全、謝昆達、陳銘宣、葉志偉、劉清標、蕭博森、鄔中源、游順民、李雲生、王偉華、許峻維、管大富、張婉玲、黃宸昱、陳文德、曾麒翰、李賜安、李仲壽、高榮茂、邱嘉南、許惠芳、楊明照、陳秋中、謝世能、洪進發、林宏燁、陳世明、陳建誠、李文生、周瑞晴、傅文德、陳鉦忠、蔡振明、吳振祥、李瑞仁、林雲祥、吳競森、蔡明宏、凌明奇、許家豪、李育興、黃炳皇、翁文龍、劉治平、江明松、李彥賢、黃建文、張哲盛、張寶霖、邱岳昇、洪靜雄、陳政鴻、吳信賢、吳偉綸、黃偉成、張仁豪、李輝保、黃立彰、鄭伯淇、謝志良、吳秋豐、蘇國安、朱維仁、郭國良、郭泰言、胡松男、陳福榮、包志龍、葉璟昇、華泉如、黃志安、張群昌、黃中饒、楊坤龍、陳建良、陳銘元、高義勝、王忠仁、簡銘君、孫國祥、翟政承、吳明憲、蕭國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彥鈞、顏銘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扶修明、彭錚光、范振原、袁吉順、賴朝松、張雅南、劉鳳章、陳俊宏、潘以鏜、簡振益、李東裕、駱宏昌、胡東宏、魏正晃、廖威翔、林高煌、丁崑益、鄭宏振、溫順發、蕭健勝、翁炳河、楊慶濱、謝宏儒、黃啟瑞、張瑋源、黃裕盛、林憲師、黃正清、胡憲安、顏東為、陳鴻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7日

任命邱吉鶴為考選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2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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