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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6年01月17日 號次:第672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5日

特任莊訓鎧為駐馬拉威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6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外交部部長 黃志芳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5日

任命蔡銘儒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葉非比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如碧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王彩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旭芬為國立陽明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春櫻為國立高雄餐旅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務長。
任命許啟義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許炳文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陳盈錦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黃建麒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任命程桂興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傅耀南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家鈞、彭俊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美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孟嘉、蔡朝文、杜佳蓉、陳美辰、陳有勝、王慧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柏敦、楊武翰、鄭富城、湯偉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耿雷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嘉淵、曹文植、張焜歆、林建宏、黃俊明、陳建銘、鄭家富、宋玉玲、侯相境、陳柏震、吳淑儀、陳崑霖、郭朝慶、張安志、吳啟輝、徐信鼎、余瑞文、高子宏、王陸桑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5日

任命江益廷、宋學秋、巫昱成、陳毅、龐清文、陳廣榮、葛子敬、楊文僑、林棋平、陳富庭、張朝享、賴明安、吳振昌、李武勇、林政逸、盧世忠、曾富豊、姜獻傑、盧昱宏、曾文章、蘇榆翃、馬義松、朱耀寬、莊家明、蔡明欽、蘇正邦、陳世敏、何瑞強、張金文、石金松、羅貽良、何光敏、蔡泓南、李威弘、許忠仁、黃進瑞、陳恕、王宗得、簡春生、黃江龍、呂俊仁、賴文瑞、邱宜輝、利勝興、李卓彥、辛俊邦、黃太平、王志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智先、楊鎮銘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天來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建旺、蔡文炫、謝世國、彭玉浩、劉嘉文、甘志明、張享文、劉偉志、黃坤輝、林彥良、王金城、田健三、王瑞宗、張春福、徐銘聰、謝金源、劉家慶、鍾俊龍、黃世明、藍意芳、彭春明、張維昇、鍾富欽、杜輝明、王興學、林永城、王蘭熾、夏文星、趙春玉、宋開明、謝森珍、蔡志勝、楊禮成、劉書宏、劉約忠、張毓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進義、詹明達、簡榮春、邱進裕、全春發、何志華、阮金海、高一誠、葉金生、馬芳沂、廖光澤、許富勝、王明仁、曾紹文、周榮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郭士閔、曾俊評、李青雲、蘇國維、許志豐、熊柏偉、余莫炳坤、黃雨辰、徐茂雄、李國璋、孫承志、莊欽淵、胡宗龍、張嘉三、廖耀榮、陳志賢、陳振銘、高征義、盧國雄、高武雄、曾俊榮、李振國、記子龍、劉彥麟、林裕浤、李建財、林昆樺、湯智麟、劉政育、曾江鎮、李銘峰、李智偉、蘇漢聲、康朝琴、吳上賢、彭維銘、余文志、吳技祥、周文彬、林阿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政益、鄭文竣、侯英傑、林芳盟、余黃國禮、彭永仁、賴榮彬、彭心佑、洪榮仁、李明典、侯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進吉、楊淑媚、林政國、彭建傑、許耀文、戴基隆、鄭晉東、許勝智、張志雄、張志誠、趙英哲、洪國財、辛欽焙、謝勢仁、陳茂松、藍國誌、吳永睿、徐文國、吳佳益、陳孟晉、張文悌、辛西壽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瑞欣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8日

任命吳秀光為臺北市政府副市長,黃呂錦茹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吳清基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倪世標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師豫玲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蘇盈貴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宋晏仁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沈世宏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許志堅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常岐德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黃榮峰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處長,羊曉東為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處長,朱亞虎為臺北市政府兵役處處長,張明珠為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楊馨怡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郭瑞華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處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9日

任命孫寶鉅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盧淑妃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于德勝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石柏士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何瑞芳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顏迺偉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吳慧蘭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黃玉珍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謝翰璋、金玉光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承宗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許榮娟、賴世銀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蔡書彬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林鴻基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三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林開文、吳明徽、張正憲、楊聖強、何寬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焜昇、葉惠燕、李建論、周士榆、賴淑芬、葉雅婷、陳以敦、葉芳秀、張安箴、陳弘杰、呂建興、黃麗玲、孫啓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儒昕、謝億嬛、曾蘭惠、謝宇琇、曾瑋齡、宋玉萍、林祐成、黃琬婷、陳盈如、李品勳、王麗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寬桂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何聰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彭懋森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9日

任命高捷、鮑恩堂、張慶章、歐陽彥均、陳少宏、蔡賢霖、康文嘉、吳志卿、樊建良、童啟宗、林榮宏、劉奕業、黃秉豪、黃益良、林志賢、林信豪、王遠聖、劉哲雄、翁志宏、蕭文雄、蕭克火、陳添鳳、李瑞峰、沈全國、羅銘福、黃柏銘、金仁德、吳德崇、翁益義、胡宗毓、宋志強、林朝義、方榮源、楊敏男、歐風和、胡宙明、蘇献政、陳宗良、涂衛華、張良仲、杜永成、吳宗憲、李承儒、蘇幼臣、王春裕、黃俊沛、王榮冠、何勝方、陳坤龍、施萬福、鄭明鴻、謝文賢、詹錦隆、周士雄、顧玉光、黃禮延、陳國裕、呂鴻佳、蕭世雄、陳良偉、李志男、李福來、黃裕仁、劉立新、施增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文貴、游官寶、潘癸霖、陳秋全、王凱琳、張偉良、張榮祥、郭秋水、鎖靖容、陳銘霖、張益彰、蕭文一、羅添魁、彭國書、謝文嘉、黃國興、曾維民、洪天生、鄭志中、王仁聰、吳大衛、黃明達、陳錦盈、郭獻庄、何金俊、陳為正、蔡良潭、張復榮、張添貴、丁偉哲、賴志寬、蘇儀鴻、陳瑞徵、李信忠、陳慶吉、陳攸厚、劉宏志、胡乃化、朱達明、楊朝陽、藍瀛興、徐建明、吳岳哲、林吉祥、陳柏志、官忠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江書鎰、籃嵐琦、周天佐、林嘉斌、楊周書、張西安、鍾裕達、陳建成、吳德勝、林明山、吳吉和、蕭明宗、吳東宜、吳國祥、蔡錦漳、林勝協、王金泉、許信德、韓鑿耀、鄭吉成、周長隆、謝俊賓、鄭新運、許寶卿、李圳原、周敏松、李永全、吳春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錦琪、高佑民、何茂桂、林泳亨、許詠翔、謝昊恩、胡大宇、邱鼎州、許耀仁、王俊淋、陳坤旗、曾智尊、藍宏田、潘彥輔、李漢強、鍾怡康、鍾文泉、曾展銘、史善樂、陳進萬、施國勳、黃武圍、陳永豐、莊清榮、方堯、鍾智龍、鄭慶源、張清豐、劉富貴、李崑永、宋克強、蘇崇永、蔡可馨、沈宏榮、黃清山、李正良、林文尚、葉烜光、李精誠、李久榮、邱東城、許盛印、鍾子毅、黃淑動、彭聖興、陳建元、林雍和、林健忠、曾健雄、黃正雄、陳育荃、包錫安、鍾岳韓、袁學武、陳革新、潘德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子健、倪維瑾、蘇首仁、尹俊傑、蔡信義、許成遠、石俊雄、黃永茂、梁國恭、周學賢、廖秋凱、余睿紘、余錫琦、周文鈞、張君豪、程崑泰、蔡俊俐、王和瑚、洪誌國、洪文鴻、黃六照、張芳榮、楊金興、陳燕輝、郭建文、楊冬進、駱聰忠、吳俊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施光華、楊守禮、杜敬仁、傅裕文、柯樹雄、胡智民、吳明華、鄭偉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永湘、鍾泉有、薛由良、劉瑞騰、鄭信澤、陳安良、張志嘉、黃聖賀、彭光華、李榮籐、曾啟斌、陳昱鍀、周瑞榮、吳靜隆、劉紹勳、侯偉智、陳克裕、張孟學、張富裕、黃鳳義、劉書民、劉勝榮、許溪祥、艾學聖、王智弘、林志忠、洪木信、李俊郎、林忠男、陳宏基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10日

任命陳雄文為臺北市政府建設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10日

任命邱太三、鄭文隆為高雄市政府副市長,陳文成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雷仲達為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鄭英耀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洪富峰為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局長,林欽榮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吳宏謀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局長,許傳盛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鍾孔炤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韓明榮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張豐藤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李正彬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局長,王志誠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局長,吳英明為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力發展局局長,陳金寶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局長,蕭裕正為高雄市政府新聞處處長,趙文男為高雄市政府兵役處處長,俄鄧.殷艾為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廖松雄為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10日

任命蕭子仲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麗貞為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林清德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陳旻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建中、郭玉芬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韻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張漢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寧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蕭祈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董信榮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郭美杏、林妙黛、朱瑞娟、詹駿鴻、蔡坤湖、蔡守訓、劉坤典、朱漢寶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莊松泉、李勝琛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楊碧惠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林碧玲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張滋偉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公證人。
任命陳淑瑾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沈西麟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靖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昕錞、李金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繼賢、劉俊谷、蔡幸嶧、黃采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益、詹慶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11日

任命周唯中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簡權長為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藝峰、曾鈞敏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尹承蓬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魏勝之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創生、汪君平、洪義雄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派鄭一全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呂元榮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鎮台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李雪津為臺灣省諮議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
任命吳振龍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璩大成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
任命黃麗足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進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朝誠、鄭斐心、何幸芳、彭建源、方佩瑚、李佩璇、林寶全、蔡坤良、何文婷、陳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振德、蘇淑麗、賴榮富、吳崇誠、紀邦盛、謝銘發、林吉泉、林世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慧娟、宋秀娟、呂淑惠、邱惠美、蔡宜靜、陳玉英、傅振鐘、陳政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傲秋、曲晉興、李文煥、顏价宏、李姿燕、陳婉毓、陳慧真、呂惠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榮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智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韓彩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燕如、黃欽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惠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麗虹、張淑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麗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桂鵉、鍾尚祐、劉康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昀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金美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嘉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美華、汪廖科、陳幼瓊、朱香琴、陳瑟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興國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6年1月11日

任命黃道龍、施政義、朱鴻真、林世超、廖基全、蘇文啟、葉金龍、楊植涯、范建良、葉鎮源、林登文、吳建興、林正賢、吳忠民、王進財、陳益利、邱賢宏、蔡良泰、潘皇仲、林豐江、林茂宏、蔡明凱、洪金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鍾升、游鴻雲、謝任崑、童子威、江永祥、曾江林、古傑夫、熊志宏、李鴻鈺、田培昌、傅錫華、陳嘉文、潘文進、鄭元銘、薛永康、葉作霖、林源昌、蕭美賢、林榮光、林金光、陳昭明、范姜興、范姜國旺、李長晃、吳國雄、邱治諱、鍾鷹揚、林俊賢、包銘弁、洪明義、陳孝龍、柯敏聰、陳木清、伍世文、謝天慶、張泰皇、洪峻雄、江順、李家齊、簡士堯、黃樹萌、林吉壯、蕭家偉、蔡文堯、郭章南、王和平、曾世文、劉洪義、石峻羽、楊勝雄、張嘉忠、陳國亮、臧文德、林建章、劉俊宏、簡聰琳、方寧舟、游永男、林銘修、許錦彰、陳正育、許瑞福、林慶欣、林錦昌、郭耀麟、廖振安、林良輝、陳欽銘、林上田、蔡英杰、李永龍、陳俊廷、賴文義、楊祐銘、陳文旺、潘慶源、盧文光、余佳龍、王祥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睿逸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柯樂義、黃嘉興、柯文賓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相儒、劉漢民、王培儒、高志崑、黃天祥、張裕偉、黃韋華、蔡宗憲、林晏生、黃厚嘉、陳永和、曾啟興、張坤山、潘文濱、陳一瑋、李志高、蔡尚勳、王登文、陳上任、郝文玲、彭信謙、蔡建府、李俊達、涂見忠、沈公明、王敏聰、曾振雄、尤鈺霖、徐真國、張志均、吳顯銘、曾國春、賴宗衡、曹永吉、林鳳源、陳明文、黃益年、趙君怡、李文賓、黃仁清、楊川輝、林明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恭賢、姜國榮、謝清文、黃揚記、王柏竣、藍國欽、鄭修義、林修正、蔡奇良、翁永茂、陳建誠、洪宗松、羅友福、郭壹清、袁舜智、簡忠平、張瑞鑫、林楓振、謝國平、張裕達、呂鴻昌、鄭朝明、吳駿傑、黃學揮、黃俊議、蔡進德、陳榮村、方崧榕、徐宏英、黃章瑋、林昶存、傅耀才、黃嘉慶、宋炫其、施榮利、林裕詮、吳尚榮、陳俊元、洪健智、李永立、李鎮屏、陳永清、陳正泰、馬永生、趙榮通、李永吉、林正亮、沈鴻源、李正富、曾睦賓、陳安田、陳宏儒、李清山、李心靜、陳偉興、謝紀明、黃振城、張哲勝、潘慶榮、陳盛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詹明榮、陳孟沅、鄭鋒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建元、賴庚邦、黃偉能、謝正華、許哲榮、徐鳳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白邦賢、謝政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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