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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12月13日 號次:第671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2月4日

任命郭文銓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蔡慶年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李國堅、湯乾福、林守錡、黃新妹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許虞哲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翁鈴江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饒平、洪順良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陳順利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研究委員,張麗筠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會計主任。
任命賴書通為國立臺南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諸幸芝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慧芬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德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綉惠、吳文忠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陳艷葉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張紹斌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林秀濤、高怡修、汪南均、郭麗娟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黃維賢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灣臺東戒治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童本中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重球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陳國樑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肇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連山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何建旺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曹瑞和、簡仲璟、黃新薰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派鄭一全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三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黃克忠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崔洲英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陳樹功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蕭東銘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朱成財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隊長。
任命張吉富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詹庭禎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葉淑媛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吳淑金、林峯召、陳在淮、陳素芬、黃文真、吳金榮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鴻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駿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王德威、謝發焄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江振義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邱瑞祥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蔡勝雄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蔡敏廣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廖世立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邱永森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蔡秀玉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明文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鄭福生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廖福德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黃福永為嘉義市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秀荷為金門縣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文育、吳明彥、吳全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鴻霖、林雿娟、儲孟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建銘、陳妍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能全、呂書翰、劉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紫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靖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旭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立勳、顏尹姝、林蕙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晉嘉、吳宇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淑釗、薛政濱、張堯忠、李俊穎、張東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冷延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冉龍華、牟育成、王貴芳、倪宗華、沙鳴雄、陳獻章、陳智良、陸君炫、林信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元助、田景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榮坤、于志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清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肇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進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哲夫、簡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元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陽岫雲、郭信華、葉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吟、曾怡芳、張玉婷、彭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銘璋、吳正乾、謝銘銓、陳孟男、王智睿、楊尚穎、陳惠怡、林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麗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匡廣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鳳、秦可欣、蔡宛君、黃翠華、林振毅、袁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登引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吳孟洪、趙立暉、梁順典、許文宗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2月4日

任命吳安文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周岐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廖健成、陳俊青、王曰諾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鍾昌達、張曉筠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蒲振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可欣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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