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233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11月01日 號次:第671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0月20日

任命林國珍為內政部消防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秋藤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聯昇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侯清山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梁英斌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廖世傑為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王國隆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鄧偉雄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葉玲鈺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加再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交通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本源為國立中興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游明仁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王金聰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張炎銘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國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美秀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洪誌宏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邱金寶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許淑菁、陳美瑾、張秉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佩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旭海、陳舒捷、陳心得、徐慧玲、王湘婷、蔡慧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慈憶、呂易芝、施眉綺、劉又瑋、傅遠智、蔡佩珊、林玥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勝雄、李筱菁、莊家琦、夏尚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淑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臻、張文漢、吳彥綸、陳俊光、林昇輝、張光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栢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錦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慶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慧美、段芝嫻、王明德、劉雪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永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瑞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廷、王青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夏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吉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偉志、朱瑜華、張修榕、吳玉蘭、許修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一峰、陳崇泰、王信鑑、楊孟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育倫、蔡佳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添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0月20日

任命張桂琳、張君萍、吳哲宏、陳百霖、王裕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0月25日

任命路蓮婷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黃淑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顏哲傑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石美春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子敬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
任命周榆林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楊文慶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周楹棟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魏碧珠、王正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慧永、王芳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文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葉信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黃金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陳錦鑾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登記處主任。
任命李美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焦德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譚雪珍、王梅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媖素、李鴻德、鄭宏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美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0月26日

任命陳顯祥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詹秀穎為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陳秀琴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廖蘇隆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葉甫文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交通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許睦坪、林邦樑、蔡秋明、鄭銘謙、王壬貴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謝發達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邱柏青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洪英賢、詹正雄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博文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吳寶龍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程嘉莉、林國平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燕璋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林振勇為高雄市監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鄭志強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戴嘉宏、陳霈禎、郭旭蓓、吳雅慧、陳沛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雪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麗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冠中、劉翰霖、李宗正、潘昭暘、李宗貴、陳瓊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銘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惠美、邱建豪、吳思寰、蔡郁傑、詹前洋、甘家瑞、黃琬婷、蔡宗哲、顏梅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銘裕、陳逸平、蔣門鑑、施彥光、施伯憲、廖東昇、吳依婷、王國帆、黃柏彰、劉其輝、林素珍、楊恩捷、黃詩蘋、楊雅婷、劉文珊、何東明、黃琬瑜、賴韻蘋、翁正倫、邱國凱、池宛頻、陳舜傑、詹陽期、林祥煙、洪維勤、紀家雄、張谷源、謝慧、陳倩怡、陳瑩真、林昌德、廖束梅、鍾欣儒、黃中興、郭宏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靖沂、汪瑞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婷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紋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屏、許培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惠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0月26日

任命李邦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浩然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