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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09月13日
號次:第670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9月5日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旭成、蔡明憲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陳忠信、裘兆琳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9月5日
特派劉武哲為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9月6日
追贈故空軍中校周傑偉為空軍上校。
此令准自中華民國95年6月17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國防部部長 李 傑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9月6日
任命謝嘉梁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林秀敏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邦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潘志寬為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朝卿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林福來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巫月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張本源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石美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章長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朱維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國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成中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錢奕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鄭武昆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楊智華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顏忠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麗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蔡永暤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徐宜君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正儀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喻明明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江健介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廳長,蔡華章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陳松年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賴恒宗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林榮國為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賴政國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江淑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杉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懷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佳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承胤、張可揚、黃海龍、張婉如、劉鎮榮、楊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明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建寧、林予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9月7日
任命杜英輝為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陳景池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育寧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郭學書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黃秀完、陳昭秀、汪美雲、謝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莉青、葉彩蓮、粘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惠瑛、黃健源、蕭斐昕、郭麗春、凃雅淑、余毓琳、邱梅香、許佳霓、吳佩芳、許秀貞、鍾怡君、陳念煦、黃曉琪、吳嘉玲、王雅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瑞彬、吳雨潔、林俊緯、陳貞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月雲、莊志清、林永裕、吳重德、林永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淑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力仁、陳清茂、林芳宜、張耿瑞、黃光賢、蔡佩君、謝東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坤煌、許信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東源、林逸塵、吳信億、吳泯儒、鍾鳴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姿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俊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惠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順官、陳則寶、陳利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