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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5年06月07日
號次:第669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6月1日
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1181號
外交部前常務次長歐陽瑞雄,謙沖自勵,踐履篤實。早歲卒業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勤習國際事務,矢志外交報國,器識恢閎,超群拔萃。歷任外交部科員、秘書、禮賓司副司長、新聞文化司司長兼發言人,辛勤蒞事,為時所重;復持節海外,出任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駐休士頓辦事處處長、駐洛杉磯辦事處處長、駐新加坡代表處代表等職,長才幹濟,績效彌彰,折衝壇坫,聲華益懋。嗣任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旋擢升外交部常務次長,推展亞非歐地區邦誼,開拓我國際活動空間,擘畫藎籌,輔弼功深。綜其生平,公忠恪慎,盡瘁國事,協和友邦,典範矜式。茲聞溘逝,軫悼良殷,應予明令褒揚,以彰勳績。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