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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06月07日 號次:第669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5月26日

任命曹爾莆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建雄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良義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鄭春福為南投縣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亞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童清美、賴貞利、林月裡、李芳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瓊華、胡秀卿、高麗芬、張麗貞、賴清裕、王玉燕、李素妙、黃麗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景裕、陳郁蕙、黃婷鈺、安美華、曾繁信、王政興、林淑婉、陳瑛琺、黃昌訓、江瑞英、陳錦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忠貴、黃靜、梁維仁、陳英琮、張雅珍、曾文誠、蔡欽文、陳美惠、廖淑玫、張韋琮、丘炳屏、劉倇綪、蕭金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沂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桂招、劉媛華、鄭夢皎、李啟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華、王百聖、陳江雄、楊覺仁、龔耀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名志、黃淑芬、鄭添福、吳秋滿、柯春月、林素玉、羅永娥、楊政龍、陳麗守、樊麗惠、曾淑婕、徐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棋峯、莊登富、王國柱、李明共、李秀珍、史小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家興、紀中雄、沈振裕、許榮都、王瓊萩、鄭佳惠、陳美君、許美芬、李金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5月29日

任命張小月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張功漢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沈志嚴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澄然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方正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楊進添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楊司恭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駿睿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王偉松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林延文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黃韻如為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歐淑慧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唐天平為經濟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余永健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鍾士偉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陳清茂、王瑞德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陳弘凷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許哲彥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羅忠民、黃慧真、林鴻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惠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月媚、林貞吟、曾志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啟川、趙文彬、邱忠義、陳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孟君、翁水成、胡淑淨、吳子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萬居、姚富川、陳俊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易達、許晉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鳳黛、邱昱盛、施滿足、張明煌、黃曉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5月29日

任命胡勝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任命吳毓源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楊永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勇、張榕容、黃大峰、章世政、張文榮、陳嘉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玲、游政斌、胡秀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倪正心、廖正揚、范姜英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新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君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寶珠、吳書萍、陳俊秀、張曉玲、劉祥棋、李麗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素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正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琳、吳明宗、徐素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來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秀珍、鄭諠、葉雅焦、陳昭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6月1日

任命李述德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黃治峯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陳哲寬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
任命蔣建中為臺中市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明畑為南投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皇珍為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鑫益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宜蘭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全祿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敏正為澎湖縣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方瑞華、王智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淑姿、鄭振松、張文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樹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年初、吳成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簡冠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虹榕、朱曉群、王佳燕、洪碧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先賢、謝瑞麒、黃傳益、陳麗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文紳、葉文彬、郭元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登欽、黃翠娥、杜碧秋、林進發、羅鳳鳴、胡麗菱、陳永銘、謝淑珍、許蕙卿、黃春方、詹玉美、向國建、潘慧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許文娟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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