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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04月12日 號次:第668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31日

任命許清坤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丁國民、許庭郡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陳輝煌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蘇萬蠡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徐菱松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高吉發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洪淑貞、李培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聖全、蘇美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督固.撒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修萍、董秀能、張豪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錦興、龔節忠、李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佑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益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安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真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士芳、王雅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毓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彩鳳、賴淑娟、李東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4月3日

任命施錦芳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李傳通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程祥雲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吳紹開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楊司恭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周惠美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文魁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藍哲宗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林暖昇、謝正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洪順良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王次朗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
任命詹復到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邱泰民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朱朝亮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蔡瑞宗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
任命張新永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謝勝彥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工程司,馮德榮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劉國讚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張金田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方志文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天賜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靜惠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呂學麟、許健宏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梁中柱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書記官長。
任命孫立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碧霞、簡瓊娥、熊南彰、郭昭吟、張書華、陳清茂、廖先志、張啟聰、趙燕利、廖雅凰、古慧珍、崔秉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智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倩萍、蕭靖又、辛素榕、張秀芳、陳惠英、唐國泰、沈柏秀、鍾湘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坤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皇霖、黃新達、劉鈞皓、陳黃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柔君、劉靜旻、湯光琦、林妙憶、陳姿蓉、鍾惠樺、蔣明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穆家順、陳晉昇、蔡宗傑、趙治萍、陳啟銘、陳慶裕、李政達、陳榮志、葉大林、林文欽、楊仁文、李永安、彭明緝、侯耀棠、林正家、鄭清助、黃福源、郭家憲、蔡榮元、莊哲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月明、彭朝彥、陳穎璇、劉珮嵐、常松芳、詹明祥、連曙瑋、廖雪君、翁淑慧、黃宏玲、陳芬娟、林裕娟、王麗琪、侯鴻基、許芳儒、張白蘭、胡淑懃、李季陽、蔡淑華、嚴錦玲、林淑琴、張曉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雪、馮素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康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蓁、李裕萍、鄧宇敦、蘇郁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維舜、王裕琳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孫瀚山、余建國、王崢嶸、李大川、林文濤、趙安康、江夏花、劉秀滿、楊智任、徐秋菊、陳寶林、劉育綾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4月3日

任命蔡以仁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蘇大晟、謝永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明權、畢學安、陳冠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4月6日

任命吳靜如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曉文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林楹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熊啟志、張海南、陳光燦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馮文復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施俊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王文福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宋敦謀為行政院衛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鄭家榮、賴瑩瑩、簡慧貞、許永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周金塗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聶嘉馨、駱忠誠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明武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蕭文彬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麗娟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魏寶生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儲蔚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姿岑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陳光照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潘允文為銓敘部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賴政國為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賴素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鐘登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世益、王永傑、孫振富、莊淑琴、陳金傳、伍忠謙、蔡文賓、鍾魁振、林東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華芳、高松暉、陳富蘭、林麗珠、溫尚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麗珠、賴和平、王淑慧、顧漢地、洪年慶、陳錫威、許惠慈、陳義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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