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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04月06日
號次:第668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24日
任命楊弘敦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24日
任命許銘能為臺北縣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李憲明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彭基山為苗栗縣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善報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岳嵩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張良州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張江水、張耀文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孫重輝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余保憲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洪嘉宏、廖復山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盧春田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莊明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淑蓉、許玉芳、游明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國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嘉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有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芰紅、邱麗琴、黃琴鳳、吳智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玲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琪英、許清輝、余泳良、林秀珠、徐玉玲、吳瑞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長江、高進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尚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朝貴、謝文展、陳金同、楊鎮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明學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28日
特派劉武哲為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驗船師、船舶電信人員、漁船船員考試、95年第2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呼吸治療師、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暨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保險從業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28日
任命曾天賜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林素琴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劉慈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靜如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黃惠珠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杜美勳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李忠賢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查台傳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牟崇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盧凱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段國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傅俊平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孫永泰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淳一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黃炳中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賈北松為立法院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周珊英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趙弘靜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楊育純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林瑞雯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王朝清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王孔瑛、郭憲鐘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張萬全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高百祥、李淑娟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朱蔚菁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王銀漢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許耿地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吳清水為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劉錦章為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陳碧芬為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林群傑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曾明發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黃瑞月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吳振逢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賴松岡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林聰敏為立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會計長。
任命簡志瑩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陳箐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何清富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謝惠元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侯景芳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周秋玲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周琼怡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陳漢鏘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趙玲瓏、蔡振豐、丁俊成、黃永定、簡璽容、賴足惠、盧鳳田、陳昭煌、楊福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文菁、張家明、鄭璟紘、劉春君、黃豐翔、林郁玲、陳清江、羅彥鈞、周鴻明、蔡尚志、林華玲、王忠利、馬進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家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賈紅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龔立芬、宋敬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解芳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29日
任命丁育群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4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3月30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馮世寬已准退伍,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彭勝竹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空軍二級上將彭勝竹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5年4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國防部部長 李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