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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5年03月01日 號次:第667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2月17日

任命葉月津為內政部消防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張一民為財政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紀茂嬌為國立中正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汪玉雲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慧芬為國立陽明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簡淑媛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李清友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郭玉琴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曾慶瑞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趙莊金梅、陳怡君、張集翔、郭雅芬、周淑芬、章年文、陳建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英睿、吳政峯、黃振展、謝新傳、吳巫振、鄒國健、范繼增、楊以文、江國順、葉友仁、廖評雄、林鳳美、謝銀雅、楊慧美、楊忠明、王裕銓、黃文仁、陳海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尹莘玲、賴淑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永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隆錭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麥良辰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詹美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信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玲、呂惠美、吉淑貞、卓金菊、陳美惠、謝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仲明、方淑薇、陳麗瑛、洪加如、林靜瑜、薛文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蔡中、廖卿如、鍾承憲、蕭正棻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呂芳祥、黃順風、葉登淵、劉伏虹、邱元輝、林其明、林里媖、詹文琮、劉文俊、謝文仁、蔡進祥、王雅意、宋明晶、黃順風、黃俊傑、薛馨香、歐天慶、劉傳正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2月17日

任命洪偉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建緯、李秉宥、邱宣博、陳佩雯、呂雅芳、吳政憲、吳俊諺、陳九安、李立祥、顏志達、陳彥成、吳宗益、劉宇軒、盧宗賢、張信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俊宏、陳恩廷、莊斐棨、侯盛文、盧聖翔、郭懷澤、蔡志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麗芳、謝文琳、黃珮如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邵中政、藍芳欽、陳相瑋、楊舒涵、詹明佳、蘇莞筑、羅世傑、劉智豪、蕭榮哲、黃粨彬、劉書伶、許弘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程嘉茂、陳世賢、賴建榮、蘇任馳、彭文正、蔡旭謙、程文毅、陳卿昌、張富順、廖睿彬、林世賢、廖國興、王勝得、蔡啟成、蔡漢琳、陳明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家文、趙禹平、楊國鈞、雲翔、楊玉樹、藍上文、朱敬煌、陳冠樺、林賢昇、鍾昇明、張俊吉、羅佳榜、劉志豐、劉文斌、戴秉均、黃金龍、董正雄、涂造峯、秦幼妮、蔡志鴻、楊予卿、李文山、羅平松、林慶勇、王榮健、簡明德、康村田、孟昭正、廖嘉興、楊年豐、黃奇毅、林世峰、梁益芳、廖耿輝、陳坤然、盧明宗、蕭長生、戴志宏、周天麟、樂珏甡、曾耀熙、蔡佳璋、洪裕隆、蔡誠忠、陳世忠、邱偉舜、盧勁軍、曾聖翰、鄭國棟、葉健斌、彭國泰、溫智輝、富大地、劉炳東、劉俊明、蕭志平、謝水西、藍維德、黃順孝、林錦滄、莊國罐、林仕儒、林漢嘉、宋百宗、張嘉麟、陳永誠、王南雄、葉正森、陳政熙、吳維忠、黃琢亮、顏毓奇、裘凱迪、彭衍鴻、簡寬政、鄭誼輝、劉安浚、鄭一信、方瑞德、莊振和、李璧池、陳振榮、徐益文、許北辰、李旭民、廖文祺、林竹傳、詹松枝、蔡文裕、鄭宜仁、許啟文、林威廷、蕭丁中、張文紹、蔡琮哲、謝春輝、石高魁、楊明智、林世光、陳俊輝、蔡正通、楊東舜、林俊毅、薛登益、史艷煌、張進義、徐銘鴻、張俊傑、管業申、古春華、孫嘉培、陳仕詔、李進安、蔡明錦、張明宏、林慶章、邱明璨、傅元宏、黃毅德、曾耀堂、黃順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玉玲、張世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喬立、陳信安、楊大慶、鄭育清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柯俐綺、黃金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2月22日

任命江梅惠為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2月22日

任命劉溪泉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林秋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許志仁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蘇憶湘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黃秀妃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莊和雄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黃惠美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蕭秀琴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廖育慧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芸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英蘭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永壽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秀絨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賴武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金恒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何源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陳君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俊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蔡生當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李麗珍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華士傑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千惠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建中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范祚胤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火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鄭銀煇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派陳甫州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簡派第十職等研究員。
派朱廣邦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簡派第十職等研究員,戚謹文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簡派第十職等研究員,蘇宗笙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簡派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王玉珊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健智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蔡穎哲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室主任,邱明祥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曾銘宗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余騰芳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秦素蓉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馮于容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洪勝堯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彭定民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黃世祺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廖文正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許順興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黃旗良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魏大喨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李靜平為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施慶鴻為金門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邱志平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院長。
任命陳紹元為考選部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清添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呂明泰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劉紫杏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輝煌、廖政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森柏、王四川、黃淑麗、林國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倩儀、曹以炎、劉鴻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劍華、吳志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惠美、盧惠貞、王美華、洪淑娟、林敏意、陳彩梅、張遠鍇、林禎源、呂秋蓉、田永豐、李秀琴、王兆豐、李淑芳、蔡長恢、邱桂秋、俞青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宮兆君、歐淑美、謝從金、吳昭瑢、陳錦沝、楊季芳、張琪珍、陳春桂、陳志正、李錫銘、李彩鳳、呂允在、李仲南、陳其泓、汪均熾、蔡煌仁、王友義、李文玲、陳河杰、陳碧麗、王貴芬、朱淑容、楊滿玉、李淑貞、郭淑蓮、曾瑩慧、曾良喆、徐淑貞、李燕美、王嘉秋、曾美月、陳美玉、宮淑梅、郭益慈、陳淑貞、許碧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陳玉美、王家琪、楊鸞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慶鏞、曾秀琴、徐淑靜、賴嘉美、廖雅玲、凌美珍、孫台生、吳秀卿、邱秀惠、黎慧芳、簡素英、葛俐禎、鍾玉美、陳明敏、曾啟銘、黃瑄宜、魏秀珠、許愛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正達、林錦妹、彭琇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玉平、林真美、曾素彩、吳淑萍、李秀玲、林世安、李真玲、顏春月、梁隆盛、陳旭星、陳秀粉、王澤佳、黃義德、蔡篤鍵、王添霖、陳川益、陳益庭、卓麗娟、劉碧音、王文貞、林淑蕙、羅梅春、唐椒潔、許欽發、張龍雁、林格帆、洪志朋、廖國熙、林淑蘭、林國華、郭文進、陳玲娟、黃淑吟、秦慧茹、洪麗芬、林麗華、林存雲、蔡崇洵、鄧泰誠、陳松栢、黃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淵聰、施明男、曾綉華、蘇貴香、黃俊明、陳滿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素霞、廖富美、陳鳳池、蔡秀華、石富華、林秀娥、吳淑惠、林瓊華、黃中亮、覃秋玉、蘇志偉、賴清坤、顏雯蓁、潘雪英、李御僖、何明德、郭昭均、高如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穗珍、許淑菁、蕭惠珍、林芳修、吳向崧、黃俊嘉、張藝平、蘇淑芳、余秀麗、林忠庸、鄭素容、沈海山、沈月鶴、林麗芬、林奕同、盧天壽、林金柱、鄭漢政、黃茗綉、蔡錦和、林欽煌、劉益元、歐陽漳、蕭淵升、夏素珍、黃瓊英、黃綉瓊、劉長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永興、蘇琡珺、蔡雅文、許秀妃、張麗津、柴凌榮、陳麗仰、陳麗君、張書哲、蔡明德、方堃壘、王映雲、鍾淑騰、林芷吟、余美鈴、黃景斌、林銓榮、吳耀輝、吳振裕、曾綉雯、許明傑、陳信谷、葉添堯、趙祖光、李幸真、邱明順、應造國、林建忠、潘寶淑、陳新輝、廖慶勝、李鐘智、徐志美、翁素屏、焦道中、邱敏惠、鄭吉富、方淑慧、劉秀賢、柯彰坤、莊素珍、李韶芳、林淑珍、劉芬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佳華、何艷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宣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裕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婉玉、吳坤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妙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靜敏、林永宏、周燕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強、胡晴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耀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以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鳳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韋麗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2月23日

任命柴鐵珍、劉美紅、鍾世坊、陳洪桂香、林琇惠、劉蓮香、李佩殷、劉雨雯、鄭蕙萍、吳明一、何美蓉、黃文魁、郭育生、姚美月、王瑞麟、陳建林、孫敏緞、張麗娟、錢秀琴、何桂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維良、張月基、黃欽香、江武雄、劉玫君、陳淑玉、陳麗妃、蔡炎良、陳明邦、余美順、黃耀輝、李順興、林鴻位、李重松、曾惠美、任寶環、孫嫚鍵、吳秀英、洪淑英、麥雅欽、張素容、曾玉琴、黃炎明、陳美貞、林淑茹、周惠文、黃琡珺、辜美玉、魏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家隆、余淑惠、陳亮妘、李端貞、劉淑女、廖碧玲、柯秀娟、郭惠玫、董榮彰、張靜如、黃清雲、黃大祐、邱月花、黃秋芳、黃玉娟、王耿年、陳妍坊、林秋香、陳玉貴、陳美婷、陳啟鐘、陳清榮、陳文紋、劉冬梅、戴春菊、韓勝彬、陳正義、陳正峰、洪惠靜、沈秀茹、陳明亮、尤俊勝、黃聖玉、涂麗莉、張鳳恩、陳裕強、田鼎寧、林金福、洪蕙玉、阮玉杏、黃鳳英、熊淑慧、李昭誼、蔡瓊霜、林素蘭、黃耀德、林怡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智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明祥、潘素玲、劉芳君、吳瑛瑛、李冠宏、陳博隆、李柏慧、敬琳愷、陳科竹、蔡有信、林勝義、余光雄、許麗琴、吳桂梅、彭秀桃、賴雪枝、余秀蘭、張振生、許淑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昭華、莊秀珠、翁美華、黃月華、謝芳美、吳火富、喬元耀、宋政隆、游淑女、黃玉蓉、陳碧梅、王玫瑰、游秀卿、吳興文、蔡清龍、彭月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興、林惠珍、洪瑞男、侯惠卿、薛宛真、陳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巧雲、孫凡云、施麗如、陳淑珍、彭 臻、曾麗蘭、鄭慧瑛、王麗君、林湘芬、呂錦城、王堅、陳文杰、詹寶彩、李怡慧、王美環、鄭素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蜜、韓秀芳、鄭瑞娥、林玲瑗、張麗芫、徐秀榮、徐美珠、溫和德、呂文政、黃秀珠、劉蔡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菊珍、王佩玉、陳美慧、林正培、李甘富、陳木成、吳俊明、林柏宏、賴素梅、唐由美、呂仙芝、曾玉銘、曾春美、張淑珠、林鴛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鳳英、薛雅尹、孫玉良、曾瓊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郁、楊良載、羅世鈴、梁江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美、楊雯淇、施純昌、周葉秀珠、洪雀菁、孫榮隆、黃明源、張錦鏱、吳台生、蔡秀惠、陳淑嫈、盧致芳、許瑞珊、王香欽、翁秀琴、王榮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嫦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民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峻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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