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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5年01月18日
號次:第666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1月12日
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0061號
總統府國策顧問李秋遠,資賦穎秀,才識卓越。早歲負笈東瀛,精研醫理。抗日戰爭期間,潛入東北從事地下工作,竭智宣勞,同禦外侮。光復後返臺從醫,創設「秋遠診所」,畢生懸壺,救人撫傷,澤存桑梓。曾榮獲日本慶應大學榮譽博士學位,儒行醫德,譽滿宗邦。民國三十九年膺選連任四屆臺北縣議會議員,為民眾爭權益,為社會謀福利,勳猷丕著,朝野咸欽。復連任三屆臺灣省議會議員,推動民生公共建設,助益地方自治發展,讜論諤諤,益宏靖獻。解嚴後,致力臺灣民主實踐,推展人權運動,勞瘁罔辭,懋績孔昭。晚歲膺聘總統府國策顧問,時多建白,輔弼樞府,翊贊功深。綜其生平,仁心挹芳,濟世功深,民主先驅,楷模垂芬。遽聞殂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