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3625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12月07日 號次:第666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25日

交通部政務次長周禮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4年11月17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

任命吳萬順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黃景茂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蕭輔導為內政部土地測量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吳金清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陳明富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黃俊南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加工出口區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任命周順然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室主任,許先知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謝連吉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室主任,陳錫霖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廖玉燕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榮貴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王金富為臺灣屏東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鄭榮豪為臺灣高雄女子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黃徵男為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任命鄭香芽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陳春珠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兼科長,邱啟芳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林傳茂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宗權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正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洪美雲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正隆為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許兩義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林桂森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江敏勳為僑務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美靜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許宏清、戴昌毅、張渝欣、陳幸宜、詹俊彥、黃俊仁、張育維、郭學文、廖峯震、楊政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俐妍、梁盈潔、吳易潔、陳振漢、戴裕欽、顏大淵、詹貴蘭、陳佳鈴、李鳳美、戴君怡、王玉青、陳筱萍、謝敬鐘、林毓玲、黃榮霖、鄭欣玫、沈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純惠、張民典、張敦媛、吳正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殷財、吳毓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才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義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國誌、郭建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文、王琬婷、黃文琪、張智程、劉益君、謝幸蓉、黃怡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志文、黃秀萍、蕭惠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志文、簡俊良、梁啟德、謝國鐘、陳界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申玉玲、鍾明熹、張雁萍、蘇瑋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耀仁、楊明翰、蘇冠州、陳俊堯、王鎮德、何惠娟、林清山、何佳蓉、陳成寶、徐志鴻、許鎮洪、呂聖賢、鄭丁嘉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王美又、吳志泳、趙曉玲、林祖慰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周宏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

任命陳瑞通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廖強華、林忠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孝璋、柯銘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翁僥鴻、陳瑋澤、朱如雲、黃志明、林基恂、王進添、薛佳玲、陳清文、吳錦昌、蔡宗陵、黃昆智、陳勝鴻、張家榮、吳諒益、黃清平、劉芃漠、黃慶皇、林忠宏、曾秀國、呂理明、鄭勝文、孫富民、李進菘、洪溢進、江昭昌、林誌南、程進財、胡宏忠、楊杏春、呂承政、楊 理、楊全福、李茂霖、謝育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余盛發、林英琴、陳景復、陳孟忠、游賢明、朱穗豐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廖睿辰、陳憲昌、謝長志、吳智仁、李金龍、陳順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清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永福、王志宏、張文正、陳金和、蔡長照、羅旭升、王文瑞、黃世棕、徐維尚、吳吉城、許建政、鄭福來、楊志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29日

任命張金成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陳其墉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派劉秋樑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徐志華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林柏榮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余淑 為臺北市松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吳坤宏為臺北市內湖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李亢正為臺北市停車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吳義隆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吳啟光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趙志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高雄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明州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黃秀惠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蔡幸娟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彭三光為高雄縣鳳山市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副巿長。
任命陳幼維為臺北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明鏡為嘉義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庚秋為嘉義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王榮愷為屏東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立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惠玫、賴佳伴、王秋萍、王鍾蕙、張寶真、林守信、江靜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家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輝乾、鄭國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鈺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元章、劉生福、張文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冠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瑛杰、林博堅、陳威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炫學、蘇文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樊淑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素絹、呂春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渼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弘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怡君、陳文魁、鄭弘文、黃名榛、林鳳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玲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瀞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麗秋、林建華、蔡燿宇、陳致良、鄭曜昌、葉柏章、林素惠、楊明璟、劉俊濱、周君和、陳相伯、謝忠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傅素禎、管靜如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映、吳月琴、王嘉陵、黃巧琪、吳裕仁、黃碧娥、陳一帆、黃郁雯、林玟汎、吳振裕、陸怡雯、葉美蘭、鄧淑芬、鄧雅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游韻篁、吳豐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29日

任命許焰塘、陳憲煌、游定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彭達祥、葉遠銘、林國欽、余念湘、李仁義、黃世清、姚正雄、曾達興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楚和平、徐一次、范成羽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雷建雄、洪旭禮、林南旭、聶豐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曾賢德、陳勇吉、吳嘉堂、林東后、陳欽波、鍾茂士、林健群、詹仁本、張振華、徐永福、陳永鴻、陳景連、吳三鴻、拾方正、邱瑞宗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2月1日

任命黃彩雲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蔡文火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饒賢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榮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陳慧玲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游逸駿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館長。
任命洪明崎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組長。
任命曲同光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秀玲為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周文炳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廖勝禎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游進忠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邱淑貞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廖禎婉、蕭百剛、詹豐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金華、陳俊瑜、林勇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書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性淵、鄭詩瑜、徐秀鳳、林美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淑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英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業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星志、張瑜芳、盧凱偉、蘇祐儀、陳昀蔚、簡兆翌、陳君愷、楊惠茹、張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