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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11月23日
號次:第666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15日
特派林玉体為9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中醫師、心理師、呼吸治療師、營養師、獸醫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15日
任命楊崇悟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祖光、程瑞鎔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王明洲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鄭安雄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劉雲生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義和為法務部調查局訓練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委員,陳瑞禾、詹德源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徐立功為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委員,陳長武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沈綏安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伯力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調查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菊生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楊以銘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調查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杭海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金梧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區偉基為臺灣嘉義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黃珍寅為臺灣嘉義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李孟冬為臺灣花蓮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劉世添為臺灣綠島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宋根瑜為臺灣彰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黃榮瑞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新竹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謝豐興為臺灣臺北看守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陳英明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李淑慧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高永棟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任命馬正維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蘇青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千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永傑、高秋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仰富、陳儀珍、馬明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天壽、蕭敏明、劉光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懷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群智、黃世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麗娟、王尹芳、羅玉雯、賴伯錡、曾孟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錫、楊惠玲、翁士淳、李政哲、胡正才、李秉倫、林錦宏、洪三凱、蘇維國、陳宜謙、林昌樂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15日
任命黃正居、袁世城、謝然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有國、魯竟成、詹益昌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1月16日
任命邱彩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朝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先中、張益彰、王允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