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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10月05日
號次:第665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3日
任命郭先從為國立空中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詹哲峯為臺灣澎湖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羅永安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洪培根、王文和、林豐文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世志為臺灣高雄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任命許銘海、陳榮驤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經濟參事,蔡允中、林全能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劉馨正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派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郭素琴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
派韋勝雄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拓建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邱美雅、譚明秀、朱玉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鈺珒、黃明祺、郭寶仁、莊嫈芳、洪長憲、謝欽台、楊曉娟、陳燕嬅、王柏文、施錦揮、莊俊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佩琳、林妙玲、劉秋香、余政慧、鄭巧真、陳昌星、王盛龍、薛家麒、簡嘉祝、黃繡綺、林曉芳、姜玉英、李曉雯、黃雅如、林銘瀚、謝素慈、游慧玲、彭淑卿、戴瑞娥、李啟弘、金仲文、施琇如、謝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芊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益芬、江凱寧、曾瓊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美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3日
任命劉松本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6日
任命孫錦生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隊長。
任命何瑞芳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王玠琛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許淑芳為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方子傑為臺灣宜蘭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柯亭然為臺灣臺南看守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范文欽、吳傑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黃彩秀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黃俊嘉、葉淑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劉成焜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蔡興華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王金聰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周穎宏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圳義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輝壎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益昌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
任命祁川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郭蘇燦洋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國龍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派陳煜熏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陳素欗、蕭文碩、戴加明、許志立、陳世昌、陳永慶、李慧玲、吳明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菁、林俊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正雄、許曉微、王全中、劉景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盟宗、許俊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鎮賢、陳瑋光、蘇建龍、陳仁曾、洪世益、陳淑芳、黃欽暉、郭明珠、莊憲謀、陳麗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成龍、林首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6日
任命洪桑生、楊國興、蕭建邦、許照堂、石世楠、吳瑋益、劉泰宏、吳瑞淵、王嘉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士庭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8日
特派吳泰成為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吳茂雄為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8日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李若一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李若一為銓敘部政務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9日
任命沈新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高懷興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林德茂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段國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英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葛兆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莊萬梓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莊阿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馬永芳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邱飛煌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呂玉琴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周淡怡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李麗芳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羅森德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黃小琴、胡文傑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黃綵君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黃玉清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陳柔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正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隆欽、郭芷廷、龔靜雯、賴怡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炎銘、鐘笙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綺芳、榮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菲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秦麗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貞儀、余雪鳳、陳美滿、朱敏賢、張翠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