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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9月14日
號次:第665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日
特派吳容明為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邱聰智為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日
任命施國隆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林正儀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張秀美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吳美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萬彩龍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建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樹仁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張源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林立山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林永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明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蔣先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勝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費雯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
任命陳碧鐘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鄭萬金、簡大任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蔡憲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清雲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莊榮吉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高敏武為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洪嘉憶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林勝堯、謝坤輝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李枝春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趙桂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珊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龐君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哲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庭暐、洪英杰、龔埄瑞、張月鳳、卓惠婷、李豐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家宜、許蕙蘭、包梅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2日
任命翁欣祺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許松駿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5日
任命王來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
任命汪為超為國防部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鍾榮祐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陳明印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俊權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黃珊瑜為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正博為臺灣臺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鄭澄清為臺灣高雄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林幸勳為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二職等講座。
任命歐嘉瑞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振興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塔台長。
派黃中杰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四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周良惠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正棕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張良民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景南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僑務專員。
任命蕭昌煌、尤坤炳、林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素雅、黃偉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惠君、陳麗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培文、陳玉玲、賴施雯、謝孟君、翁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啟明、馮麗蓉、劉君義、徐淯彰、潘季翔、李紫琴、林雅婷、許寧涵、林祝緣、王雅芳、陳俐靜、顏裕哲、戴育祥、利易修、楊樹源、鄭景隆、王鐘鋒、席時雨、徐心儀、林昶 、林明獻、魏道明、賴慧瑜、陳夢莊、許慧卿、吳懷仁、胡宏慶、張聰堯、郭昭男、高怡欣、蔡詩彥、呂忠庭、朝顯中、徐卉芃、駱立凱、李國棟、簡冠文、周建良、郭立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嘉玲、李家彰、蔡季陸、方昆冬、謝澤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易成、鄭智鴻、張菀育、孫臆勛、連家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姿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5日
任命陳子敬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白永明、賴文才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9月8日
任命鄭俊明為臺北市停車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郭宗生為臺北市停車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學台為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張哲揚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派鄭愛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秘書,歐陽成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謝宇珩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洪招祥為高雄市楠梓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蔡仁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明堂、巫麗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商華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華、海治平、簡津辰、鄭奇樺、何曉慧、孫昇、劉炯廷、吳姝嫺、王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佳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清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秀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雅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傳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汝、林志 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坤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梧津、汪力助、陳宜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誌賢、侯漢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正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龍秀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錦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喬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文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聖穎、莊美鳳、陳素槿、曾琤、張志斌、黃寶翰、洪靖茹、石淑芬、蘇芳儀、吳宜姍、俞人鳳、施束鍾、張玉、許佩瑜、郭瑋芸、涂麗萍、王瓏鈴、許智閔、呂雅萍、周嘉鑫、林碧芬、王秋堯、劉豫鳳、楊敏鈺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世平、董劭彬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