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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8月31日 號次:第664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8月19日

令免廖勝雄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職務。
任命陳建仲、鄭東興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8月19日

任命郭大文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王世英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張強生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何智霖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纂修,何鳳嬌為國史館簡任第十職等協修。
任命王建業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張燈城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李宜芬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伯川、吳異像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戴平郎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簡俊彥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彭勝雄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陳順利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李茂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馬幼竹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術監處長,吳愛國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呂財益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丘欣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金安宜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江安雄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周聰彬、鄭英男、朱昌賢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林樹吉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饒平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五堵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楊五雄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鍾童星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花蓮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陳天生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黃尊辰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陳璽元、張文隆、黃文忠、王亮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張坤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許盧節英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廖敏夫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陳瀛國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楊文華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吳津津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傳偉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光華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蘇媛瓊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統計長,溫俊瑜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許慶雄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邱阿 、高仙桂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素珍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俊六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多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李炎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總技師。
任命黃芳川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黃鴻燕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田志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簡益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楊昌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益民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劉麗茹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俊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劉東山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賴明和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中心副主任。
任命王慧寶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雲蓮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吳俊哲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劉守焜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麗鳳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文全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 明錫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蔡正治、陳信治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曈樑、馬士林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顏秀雪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鄭政輝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俞慧君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周素秋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林汀耀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江金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李錦常、謝豫珍、黃美蘭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稽察。
任命陳美智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謝琦偉、黃珮玲、周寶宣、黃惠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國堯、林哲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智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邦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鴻達、林臻嫺、陳淑勤、黃莉莉、卓穎毓、洪榮家、鄭燕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清怡、劉定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文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宗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賀中美、張慧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崑男、周建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慶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俊宏、王敏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詩婷、吳美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嘉惠、李宛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秀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宜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志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鐘偉逞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馮焱明、黃明富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8月19日

任命林進發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呂瑜真、周麗娟、翁瑛蓮、王中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魏大千、李秋遠、林瑞南、陳建發、陳烱文、周伯宏、張良峰、李英豪、吳針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德仁、張乃文、吳昌華、施嘉航、黃大發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文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魏福龍、涂仁傑、林俊杰、吳仁裕、吳坤儒、陳志峰、吳俊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8月22日

任命范賢文、黃文旭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江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志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靜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子茜、傅崇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子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雅智、許庭瑜、莊佳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家昕、林佩芬、黃德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8月22日

任命顏高山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謝任凱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8月23日

任命郭坤明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楊文科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林茂祥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李佑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陳兆霖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錢景瑜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羅昌南為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局長。
任命郭慶老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蕭宗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高宗賢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周淑玫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龔光宇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海寧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瑞棟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昌雄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統計長。
任命張志弘為司法院統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會計長。
任命方秀雀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堃寧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翁正成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黃瑞銘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陳東輝為審計部臺灣省臺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游國雄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楊明輝為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林日清為審計部臺灣省高雄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何志明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吳境恬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劉明顯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羅如文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羅秀緞、李代昌、劉傑民、陳嘉年、邱光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茵茵、黃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正益、李榮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錫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管靜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丘媚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世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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