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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6月29日
號次:第663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17日
駐馬拉威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陳錫燦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17日
任命陳依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惠雅、陳淑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秋燕、陳思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挺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20日
任命林文雄為內政部南投啟智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
任命陳富洋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劉培堯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劉玉柳為國立宜蘭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汪忠一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欒勝利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德滿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灣臺東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蕭山城為臺灣綠島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陳守煌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
任命陳貴霖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鍾國義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廖耀宗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美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謝慶雄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許漢卿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錢士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許文壽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蕭美玲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方蘊明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淑滿、李英豪、洪英花、陳憲裕、鄭威莉、彭昭芬、鄭純惠、陳金圍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周素秋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郭玫利、謝靜雯、張意聰、謝肅珍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黃建榮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俞慧君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楊明箴、李承訓、王紋瑩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張升星、呂明坤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洪宗綿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簡燕子、陳瑞水、洪榮謙、黃倩玲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趙秦鵬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如蓉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李芳南、楊清安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培仁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劉邦遠、趙淑容、廖立頓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趙文卿、朱光仁、許永煌、楊智勝、李瑜娟、姜麗香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李太正、姚銘鴻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劉玉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秋雲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張明鍟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張熙忠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葉茂盛為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派鍾禮榮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蔡宗烈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林淑連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王仁傑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張益隆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穆生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顏振標為臺南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良鴻為南投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凃琇娟為新竹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欽輝、薛登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春香、徐玉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婉、林秀敏、邱朝智、王光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怡美、江瑞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靜芳、黃彩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鴻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國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進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葛其民、朱道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昌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碧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春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祺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育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郁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峻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麗瑛、許月馨、康存真、李文輝、黃仁勇、吳思怡、林俊廷、林淑婷、陳信旗、賴秀雯、李麗萍、曾明玉、林靜雯、黃賢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晏翎、黃浩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楊惠娟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20日
任命劉中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詹金都、孫祿順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邱文勇、洪英偉、林良倉、黃金泉、黃朝琴、黃武添、劉一斌、呂正吉、陳正男、翁堉慶、陳安章、林憲生、蔡炎雄、蔡榮文、黃三福、吳文記、李金山、黃俊強、劉啟合、高明良、陳俊吉、郭松輝、江順生、劉明和、郭秋桐、郭明義、蔡易廷、劉光浩、劉宗學、洪主民、何恭儒、林金生、陳志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呂英達、劉胤濤、梁炳山、許永寧、陳天銘、段晉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宗錡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其義、姜淑萍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
任命蘇麗瓊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吳全為內政部營建署重機械工程隊簡任第十職等隊長,林昭文為內政部雲林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
任命卓士昭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李自正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楊高榮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高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石柏士、宋文城、邱太欽、鍾麗文、羅添宏、張翠芬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丁干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蘇寶富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高誓男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高雄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
任命廖榮祥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導民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鴻基為臺灣臺中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蔡碧玉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李慶義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楊森土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顏大和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蔡瑞宗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施慶堂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
任命耿駿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德榮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志翔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熺閔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許文聖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派朱維瓊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曹再華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何舜昌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詹德欽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鄭宗淋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郭芳源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王長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雨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高銘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柯榮輝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弘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筱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曹紹徽、陳俊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游勝鋒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黃敏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賴國清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范佐銘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楊秀娟為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張瑞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齡、吳怡明、王以文、蘇怡文、黃德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棋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陽光、劉曉明、卓志成、曾建豪、周武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振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敏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彩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峻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盛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胤銘、陳姿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聰齊、陳盈龍、吳燦鈞、廖材楨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
任命許正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保田、陳耀南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