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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條文
公布日期:94年06月22日
號次:第663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
華總一義字第09400091941號
茲修正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五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內政部部長 蘇嘉全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修正第五條條文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公布
第 五 條 本署得設入出境管理局、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鐵路警察局、港務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臺灣保安警察總隊、國家公園警察大隊、警察電訊所、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警察廣播電臺、警察機械修理廠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其組織,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