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1264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5月27日
號次:第663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5月20日
任命許兆英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黃永泰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組主任,劉悅容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趙家光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徐世禎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陳福來、林進修、謝淑敏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廖清芳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潤南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姚醒吾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王樂生、黃哲夫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槐庭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曾孝義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慶雲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林世崇為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張建豐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徐月美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陳景池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林裕欽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翁泰源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康秋桂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慶良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吳尊儐、朱敏嘉、劉淑卿、黃宏鼎、李宗鴻、施貝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玲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妍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鈞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偉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正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文科、張淙浤、劉秋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志誠、葉耿碩、徐庭瑜、林國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原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靜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苑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惠榮、汪明華、尤以琳、張進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素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昭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夏賢統、黎淑美、劉國輝、黃嘉昌、陳恩美、鄭麗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守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金龍、張祥財、許金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邱贊儒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5月20日
任命林政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哲勳、謝學銘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