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2863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5月04日 號次:第662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5日

任命陳文禮、曾忠己、彭坤業、李進誠、陳時提、張秋雲、鄭富銘、邱美育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柯麗鈴、周志榮、宋國業、李良忠、呂光華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鍾宗耀、張秋源、陳銘章、林永義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陳惠珠、劉翼謀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邱榮藏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張其主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劉成焜、曾鳳鈴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張斗輝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洪威華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劉惟宗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何明楨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賴正聲、董怡臻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施良波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江惠民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
任命林永芳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莊繼章、馬士林、林曈樑、王永萍、蔣新光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5日

任命蔡明國、丁啟富、葉文新、李陵義、李明德、黃啟銘、黃建華、劉揚睿、邱智偉、莊志正、陳世斌、賀正強、陳瑞祥、黃智信、洪坤龍、孫明昌、陳錦祥、侯昇儒、許宏杰、高充欽、陳建松、彭建峰、蘇冠瑋、戴明志、宋亦岡、陳懷國、蕭清文、沈明鴻、張清養、楊明山、陳邦欽、劉富秋、吳鴻材、李振益、洪得財、楊革新、陳建華、涂世興、張恒榮、蔡隆揚、蕭高聰、鍾宏杰、林奇泰、劉谷建、潘坤興、鄭逸群、陳瑞堂、呂金德、謝士仁、陳泰炎、韓益誠、黃俊融、溫運宏、余金衛、蔡仁謀、吳明霖、李燕城、陳正堂、李坤昌、許志雄、陳俊元、楊克敏、謝敏郎、李春福、劉康義、劉光照、黃坤福、林志宏、陳英助、黃育仁、任俊民、林聖評、李育修、董璋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

令免葉國興、陳建仁、蔡再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派李應元、侯勝茂、李鳳翱、林世華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孫嘉陽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李正彬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

任命沈哲芳、藍博俊、嚴震如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郭文欽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傅傳訓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胡坤明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宜芬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曾德錦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瑞紅為國立嘉義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王添盛、朱楠為法務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楊世智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王金滄為臺灣花蓮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陳世志為臺灣臺北看守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廖椿堅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李啟明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費玲玲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林豐文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鄭文貴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蔡日昇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周境墻為臺灣雲林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任命鍾士偉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蘇金勝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薛梅君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派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拔源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伍勝園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
任命何祥瑜、陳淑靜、李瓊珍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王長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昭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顧培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奕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蔡精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許漢卿、陳建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梁連勝、蔡致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蔡孟良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程泰運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雄區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宋餘俠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楊淑瓊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蘇永富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何志忠、趙錦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金福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吳三靈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局長,陳淑芳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翁桂堂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裕然、劉明良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楊英蘭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歐辰威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莊正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劉益誠為行政院新聞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許馨文、朱文生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萬來、余騰芳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尹章中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李秋美為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王朝清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李美珠為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陳淑敏、鄭志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雪枝、王惠敏、謝美惠、蔡秀微、許燕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有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敬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瓊寬、陳永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君禮、薄校君、鄭如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大為、王紹旬、曾慶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珮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福田、古文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奇賢、張謨猷、古泉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輝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音、曹昌文、王國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玲、林進丁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

任命洪任苗、莊志豐、王志雄、方勝殿、鄭育展、張文周、黃國財、劉政忠、曾國津、楊銘坤、陳義忠、黃國文、陳友光、黃中、侯釋淵、林彥妤、林宜樟、曾紹真、林一光、廖國良、陳碩慧、莊凱智、林永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宏聖、潘進展、褚億森、鄒忠賢、潘德雄、沈玟宏、李嘉銘、張弘杰、張輝文、葉敏裕、梁義生、吳修安、黃義盛、王錦華、蔡建禾、許宜哲、維廉、洪二雄、胡正剛、賴木盛、楊德華、劉春奇、陳良豪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