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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4月27日
號次:第662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18日
任命李彥儀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惠青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李中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黃進興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謝勝裕、張秀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仁福、盧春光、白添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仲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金城、蕭惠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錦周、王敏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18日
任命莊國俊、蔡峰豪、林超東、許宏智、楊順強、郭倫斌、廖哲葦、洪登結、林載浩、陳恩惠、蔡培得、何春勇、林益勝、陳仲和、張景超、薛順豐、謝順洋、李光道、廖重坤、呂虔修、張澎礎、雷明仁、李祈榮、楊騰暉、陳過額、李勇福、石憲雄、楊天印、羅清明、呂文仁、周正薰、李自強、丁嘉慶、許文重、高鴻剛、吳呈倉、高聰偉、劉一峯、邱富強、傅文信、楊仕明、王新民、陳君仰、陳建仲、蔡瑞旺、蕭湖顯、許譜、梁明景、吳祖瑄、韋敬文、譚福龍、陳世川、劉振宏、魏福男、盧世炎、李國聖、陳啟祥、傅裕兆、洪鵬昆、黃朝琴、張清盛、陳勇村、彭吉德、楊榮煇、涂志豪、黃順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耀文、謝石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璟興、鄭永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朱政、吳仁洪、廖集禎、盧信忠、蔡明勳、彭維德、林進吉、王瑞斌、徐莊隆、鄭進源、鄭文化、洪旻毅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信發、翁秋倫、吳坤璋、李劍光、張峻岳、高豐田、許振裕、蔡宗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伯州、楊銘文、陳振煌、魏國展、陳雲龍、陳明源、陳清芳、黃允良、吳福隆、黃崇銘、曾秉毅、楊灯城、郭建志、王俊雄、王文聰、陳俊偉、余迺富、郭漢章、吳明旺、陳清祺、何囊軒、何先學、林瑞彰、黃俊榮、吳永泉、陳和癸、鄭賢治、郭宗順、林三雄、呂奇璋、謝從政、丁清吉、皇甫紹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歐任常、陳裕顯、黃成亮、宋振明、胡漢廷、李昭毅、蔡能安、侯建華、謝滄智、易景、李鴻雁、林良相、李至祥、任程遠、王清河、吳天恩、李良華、黃榮章、沈佳賢、徐允仁、吳永亮、李正杉、王森、莊崑龍、張炎山、黃俊二、許建雄、吳志川、李漣樹、柯宗實、林樹根、林霙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19日
任命楊登伍為財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簡明忠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
任命黃斌發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志鵬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曾參寶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盧安保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林炎輝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王穆衡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莊振昌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呂元榮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僑務專員。
任命華士傑、蔡生當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溫宏治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鳳山熱帶園藝試驗分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高清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
任命曹行健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俊明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曾衍彰、康龍全、陳鴻斌、李瑞益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李秉洲為行政院新聞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頂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穎慧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孫宜、張芝颯、康嘉棋、劉于慈、陳夆昆、卓俊雄、梁晉豪、陳宛孜、王志宏、曹修誠、張寧、葉惠民、劉姵君、王琴怡、魏禎瑩、汪詩詩、林宏勳、蔣憶萍、葉立傑、鄭如惠、林郁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政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松濤、鄒政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19日
任命龐華珍、林中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幸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榮桂、林錦祥、廖水山、吳政修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4月20日
令免李進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此令自94年3月22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