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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3月30日
號次:第662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1日
任命陳美伶為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委員,于慧立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明杰、黃元佑、朱美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士翔、姚佳君、紀志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1日
任命蘇來福、劉啟寧、吳瑞鴻、楊育誠、陳仁華、王永暉、曾晉勇、陳文志、施明光、戴和泰、胡仲淵、郭慶豐、李國傳、簡偉邵、潘正平、蘇樹城、李春生、黃家雄、朱益村、鄭卓維、蔡宗勳、廖煙景、黃盛榮、陳瑞宏、張文家、陳政男、戴學恒、王信欽、邱曉明、陳民恒、高江川、王俊杰、黃玟晸、汪嘉智、張文明、洪文雄、梁定龍、高明文、胡憲輝、方啟良、余成功、趙敏維、林德吉、藍永棠、田江清、鄭勝輝、吳國瑞、陳志明、蘇征望、劉吉偉、許志銘、陳勛智、黃振倉、張耀元、廖振甫、魏崇文、黃志明、楊健德、吳耀民、洪烱敦、李文振、陳奕文、曹正裕、陳明典、翁志清、謝春福、朱馬可、高健雄、鄭順忠、林福順、馮治元、楊啟宏、周正仁、邱政楠、王鴻遠、陳樹成、盧旺志、邱羿程、胡祈康、葉世杰、李宗訓、吳國明、何建億、林文貴、郭賢宗、陳文慶、王仁祿、蘇文欽、姚明男、蕭文中、林意賢、陳進義、李錫洋、蔡明憲、李載榮、劉建明、董景聰、陳正中、林文枝、蘇建誌、劉長亮、馬國明、游欽靖、陳勝雄、廖英皇、王新鐸、劉宗明、林茂城、薛國榮、張貴哲、蔡宗偉、陳旭明、楊儒樺、胡文獻、林意華、李國輝、張育誠、林漢傑、許憚迪、潘慶瑞、陳良貞、呂清正、羅混銘、林清進、林玉山、蔡正博、柯伯炫、徐國元、陳俊傑、林俊志、陳韋、林錦聰、凃賜龍、張升瑛、王德聖、張孟堯、汪清錦、莊舜評、陳滄溝、張文平、翁正平、阮西川、林志文、謝金旺、楊維光、陳豊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莊筱婷、黃敏男、范國樑、許任凱、王正誠、吳明坤、吳純樑、林福來、陳盈彰、潘正明、劉永昌、歐陽正德、林冠岑、林裕鎮、吳明昇、金衛民、楊正輝、廖德海、張志弘、林義峰、吳志宏、方聰喜、孫國堅、胡忠身、黃國松、蕭佳友、李建南、張其睿、蔡明昆、黎昭雄、吳志清、蘇政國、任永化、陳明陽、蕭志明、傅文陽、龍一鳴、陳建宗、黃國文、陳義隆、陳俊杉、張信義、黃松護、羅欽文、李俊雄、林柏峰、李學耀、潘永展、徐江寒、曾勇輝、郭仲義、周孟諺、張榮致、張國炎、林志鴻、黃安廷、林宏鎬、簡明賢、薛智文、盧哲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2日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羅文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4年3月14日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3日
任命李博文、呂衛青為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威志為國立教育資料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詹家瑋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楊寓全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高菁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胡念平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孟憲鈺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黃元寧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昭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致明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成昌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黃芳川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李正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陳惠玲、戴德芳、簡俊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顏仁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楊宏志、楊秋霖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蕭政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蘇偉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王政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任命陳榮鴻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成家、方衍濱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智宗、陳文芳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李堅雄、鄭武岳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倪洪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藍孝芬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宋浚泙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
任命吳德生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蕭勵強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永祿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郭鴻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安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孝仁、陳柏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炯曉、吳志偉、陳景生、謝茂榮、曾淑慧、朱博祥、李小娟、陳芋菁、張聰明、翁素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琳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瑛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秀芬、劉錦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樊世昌、黃秀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
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顏慶章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特任林義夫為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太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4年3月18日生效。
特任游盈隆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4年4月1日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余朝權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余朝權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
任命師豫玲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
任命蔡政順為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張日松、陳鎮自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陳榮洋為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相助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沈建興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許海泉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李立賢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陳情受理中心主任,趙兆平、王新憲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曾俊哲、成其動、馬自誠、余貴華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調查官。
任命黃森裕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鄭培富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楊誠璽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陳清煌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王曼萍為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委員,李慶復為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周湘魁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趙志強為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汪順乎為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豐治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張福隆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徐柑妹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楊金埔為苗栗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蕭湘寧為臺中市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杜國忠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鴻仁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張鴻奎為嘉義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宗珍、蘇俊源、巫冬發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施錦芳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單台澎為臺東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訓勇為花蓮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鄭明源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吳財興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振查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李玉佩、黃富強、林彩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昌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文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如龍、周世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娟、林仟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曉玲、陳政煌、江美瑩、邱巧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全秋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有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秀蓮、潘美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莉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振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錫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史靜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欣怡、賈毓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炳銜、蔡宜男、王建中、薛聖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啟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
任命陳俊傑、李世明、黃岳逸、陳永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哲良、陳鈺翔、鄧欽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恩平、郭文顏、洪世奕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唐惠政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瑞爵、何信義、楊鈞喬、盧彥廷、王顯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沈金本、陳東明、劉家銘、廖炎生、邱裕然、陳建興、黃俊發、陳志銘、林達輝、陳度、黃威鈞、簡良光、高敬昇、鍾華昇、戴嘉崑、黃宏志、李富源、吳浩維、譚奇傑、李文雄、吳振龍、張乃仁、林坤陸、郭崇德、梁耀方、蘇恒寬、王國銓、許彰仁、林鈺松、吳志仁、陳鴻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嚴慧蓉、黃家宏、陳永銡、紀延志、李志豐、陳培政、林榮德、陳昭旭、盧信春、洪治世、林大友、徐震宏、吳崑芳、蕭景泉、黃耀政、劉玉龍、陳郁婷、曾偉璿、渠正慈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泰志、李嘉興、顏大晉、陳俊榮、廖銘豐、孫志郎、侯建雄、洪茂盛、王莉娟、張世祥、林慶宏、陳賢昌、黃紹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鵬嘉、陳樹欉、倪道武、蕭守益、陳文瑞、陳俊榮、余基發、潘盈德、蕭光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琮荏、邱弘文、林長泰、林仕章、洪景彬、陳復文、江智獻、蔡旺財、杜敏銘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柯良熹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玫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長銘、陳素娥、楊雲忠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