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846
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條文

公布日期:84年11月08日 號次:第606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八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七五四號

茲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連 戰

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公布

第三十九條之一  行政院應於本條修正公布日起二年內依據農田水利會自治原則,修正本通則有關條文,送請立法院審議。
本通則完成修正前,水利會會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