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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2月23日 號次:第661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2月15日

任命張淑惠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永富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賴佳惠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劉韻青、林志雄、李信琪、張寶純、唐愉華、黃瓊慧、歐采霞、高怡君、周巧鳳、許智如、王旭君、塗佳樺、高惠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媄霞、林秀英、陳明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智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錦莜、劉漢中、邱永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穎志、唐季軍、莊逢輝、廖芳玲、蔡秀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月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2月15日

任命沈昌逸、鄭羽舜、曾介志、鄭進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峰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顥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梁維昇、周輝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仞光、陳龍川、俞俊隆、高春霞、林興、李紀原、鄭富元、鍾岳微、李俊章、連琪琪、施文通、黃坤俊、戚新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佳媺、林可馨、陳虹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水善、王世強、曾昭萍、葉秀娟、陳大中、林芳志、歐麟駿、鄭天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崔裕振、翁麒豪、劉嘉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耀輝、蘇登祿、蔡秋炎、曹俊彥、黃立輝、黃軍期、施芳梅、鄭宜窻、林錦男、吳宗維、張萬來、陳錦龍、張簡政宗、張家政、鄭俊彥、張景燦、許正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

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周禮良為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

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侯勝茂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侯勝茂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

任命李錦雙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新聞參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新聞參事。
任命林吉昌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吳自心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彩秀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葉麗琦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張太龍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鍾任賜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沈方維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梁瑞蘭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季志平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許淑萍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吳宗榮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蔡宜呈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劉振坤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錫安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許寬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莊永才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德恭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翁廷為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李增財、盧志輝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林太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富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瓊儀、陳澤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學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智勇、林文中、吳義聰、陳彥林、吳銀倫、尤筠惠、吳永昌、劉慶輝、李蒂娜、周明志、余昇叡、林政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毓美、方淑珍、劉純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賢德、陳光泉、陳宗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國、葉信君、鄭朱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志揚、張惠玲、鄭鴻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志鴻、許淑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海清、張文貴、陳秀惠、張重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如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三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曉龍、陳富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雯晴、林佩蒨、張寶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鈴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一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瑞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宗俊、陳威良、劉淑惠、王建祥、謝朝陽、張美花、李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金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崇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佩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俊彥、賴長福、郭秋玲、陳曉莉、李七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靜怡、林淑媛、張敏玲、楊戴州、張螢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夏玉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美燕、鄭祖川、吳幸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瑞宏、林似英、潘彥廷、吳慶福、柯雯慧、莊淑芳、呂翰強、許弼勝、林栢足、黃俊興、林冬彩、張嘉雯、王文義、賴滿子、江佳玲、李珠琦、劉祐銓、蔡妙萍、吳炯德、高瑀孺、呂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舜華、蘇銘璋、林日冠、陳一凡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

任命王健郎、郭瑞憶、蔡光漢、林華斌、梁裕昇、邱忠平、許智凱、蘇國進、朱校慰、洪瑞聰、王志仲、林清章、沈瞬滄、謝長峰、邱子島、何錦峯、林芳海、王進旺、林耿生、李政謙、鄧宗麟、陳建宏、陳世豊、吳紹華、李龍成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家旻、張斐翔、彭安宗、吳佰餘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鈞傑、林擁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潘東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朝興、林玄立、趙文得、鮑明中、胡瑞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江樂偉、李寅傑、潘俊良、陳得祉、杜旭庭、張峻騰、張碧輝、鍾經忠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俊榮、李亮璇、蘇兆民、林忠霖、歐顯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炳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榮裕、古添順、歐風平、張新海、張榮志、駱寬裕、陳重志、許獎德、孫聰明、成百泰、邱文財、沈德南、張志成、劉政宏、許廣智、郭登正、劉基鈞、陳德雄、許祐紳、蔡進融、黃義忠、翁清心、李玉豊、陳水欽、李魁岸、潘丁男、鄭明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謝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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