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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4年01月19日 號次:第6613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7日

任命廖松雄為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10日

任命蘇德祥、江坤章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黃怡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秀桂、侯玉英、楊淑惠、葉美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曉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菁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朝庸、莊家柔、楊美玲、吳慧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孟學、李澤育、王貴月、楊孝文、黃一峰、李家榮、呂國隆、邱文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大方、劉志欽、楊慶裕、楊雨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淳銘、林黃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如、蘇炎銘、謝瑞基、吳竣傑、吳豊毅、潘侑霙、陳純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靜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陽明、蔡秀珠、徐文宏、周武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筠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淑卿、黃富美、楊博任、郭鳳春、林淑真、林慈惠、蔡美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英唐、吳慶麗、許惟喆、袁良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慧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10日

任命李忠潔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11日

任命鄭陸山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淑濤、鄭友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雲亮、吳子旺、王淑貞、蔡貴枝、翁坤朗、姜美珠、王明麗、胡順蓮、呂慧玲、曾玲芳、黃麗娟、周天全、戴碧娟、陳由財、陳朝福、廖素娥、李光玉、胡幸彩、吳建國、陳可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聰、楊雅斯、陳碧珠、許碧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禮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振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嘉屏、王淑芬、林慶隆、許秋貴、黃夢燕、黃于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淑貞、梁嘉容、林碧霞、黃秀華、何素芬、吳國潤、張明清、陳淑媛、姚基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名揚、林玉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啟祥、廖銘炘、蘇國重、廖周全、李義邦、張秀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國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乃云、江偉祺、張茵倩、林逸婷、王雅鈴、楊馥菱、李昀芳、謝志宏、楊婷婷、張煜能、方裕欽、楊政達、黃凱達、詹國明、林煥文、曾俊智、王彥清、陳貞蓉、王武龍、吳瓊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文玲、丁榮儒、莊國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銀池、蔡杉源、黃幸珊、黃振榮、陳怡祁、陳麗旬、蕭秀月、鐘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清榮、何金泉、李浮妹、吳昌安、洪成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金山、黃國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澄江、藍明春、劉鎮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碧蓉、劉永欽、林錦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雪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麗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淑惠、洪振華、葉瓊瑤、何紀琴、劉卿賢、林瑞霖、蔡美蓮、黃永慧、洪光亮、陳素孌、簡素施、王惠青、曾惠怡、王自民、傅墩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培珍、徐玉清、林鎮和、林宗慧、傅莉、藍正傑、李月英、王吉玄、吳永隆、楊淑玲、虞雅珍、張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錦慧、劉雪白、陳昭岑、羅澤枝、周秀菁、黃麗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瑞瑤、陳子恒、王麗珊、吳惠美、陳哖、黃麗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榮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挺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11日

任命廖建陞、王哲進、黃秋金、葉勝輝、施炫光、張錦福、王義坤、黃順德、朱昆銘、陳榮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何福財、阮文心、朱育志、黃俊義、吳吉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13日

任命李武雄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黎萬益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蔡正文為國立中興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吳國愛、林錫堯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黃俊嘉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派陳福將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三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陳國隆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三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丁振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六工程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孫善祥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李翠鳳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溫淑美、馮智明、林文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正華、黃俊程、吳宗哲、蔡佳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亮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瓊慧、張麗霜、嚴益男、王雅怡、管文華、王亮月、林富美、張秀妃、曾紫筠、黃慈娟、陳仁慧、龔蕙芳、陳淑馨、陳淑媛、林博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輝鴻、黃純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勤儀、黃忠盛、許玉青、陳月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雅、陳明辯、李聖英、劉嘉玲、宋玉枝、吳碧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榮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彥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美琴、顧玉蓉、林金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瓊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梅、王秀連、林倍君、梁阿隨、張文成、朱惠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嫚嫻、葉棋楠、陳苑如、薛俊光、許素真、劉玉惠、黃玉齡、蔡水田、陳錫林、劉健群、陳唐信、柯淑招、鍾秋媛、鮑園昌、梁韻霞、莊慈宇、陳世文、詹德豊、林麗華、李炳勳、林春良、林麗美、李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士仁、許洽裕、林思榮、王振明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94年1月13日

任命鄭伯能、朱裕宗、陳聰鴻、胡忠明、王國良、林啟宗、陳維樑、黃金龍、林政勇、楊文正、徐允傑、白丙漳、鄭光輝、徐明鑑、黃裕明、陳銘吉、巫榮城、洪逢舉、邱文清、林皇余、徐鴻桂、巫金發、張昌智、徐彥鑫、林頴成、傅六志、雷國強、羅啟元、林意民、劉錫銘、巫榮能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翔、趙金明、古文光、鄭富勻、方正人、范綱宏、詹朝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茂川、林國維、陳慶文、林存禮、吳如彬、許承雄、吳明軒、唐之鈞、謝銘源、張漢卿、吳文忠、松慶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儘文、劉清文、林朝榮、曾寶陞、劉光俊、曾致惟、唐仁義、蔡政達、李英添、曾順洪、黃立松、鄭富禎、陳啟鴻、陳世錕、謝明華、陳建雄、張文競、陳榮居、陳振東、林春有、蔡榮欽、劉財良、趙泉益、蔡慶安、張芳俊、楊春吉、徐金永、黃文添、李宏彰、曾世宏、饒雲昌、黃正文、王家康、任明雄、廖英玲、陳正村、劉正志、蘇瑞成、林建新、顏清揚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世明、李俊揚、楊志剛、賴立勳、羅世甫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歐春進、劉榮財、張學志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