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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12月15日 號次:第66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

任命張永山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鍾錦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鄭家麟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吳丁宏、林慶堂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念中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六日

任命林順裕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蔣震夷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林瑞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裕權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廖育珮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何金樑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進丁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如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美幸、黃莉嘉、劉素津、宋惠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瑞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志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玉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淑姮、蔡瓊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鳳美、郭富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彩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文國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靜姝、洪鳳儀、楊國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

任命施旺坤為法務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文水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陳瑞仁、劉靜婉、黃東焄、陳玉珍、陳宏達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鄭美玉為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吳勝昂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分處長。
派韋勝雄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四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劉德全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鄒日誠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洪麗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秀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鐘士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素美、李淑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子文、林憲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怡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万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秀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再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智、楊英劍、陳明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百祥、卓茂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進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芳菱、魏靜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秀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紹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仁、涂添惇、曹長勇、林鴻鵬、謝月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益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庭沂、詹勳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曼玲、劉韋伶、鄭輝照、張威星、陳步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慧珍、余建志、曾憲華、劉妃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鉦哲、廖明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敏雪、蘇慧芬、郭 璊、汪怡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慶祥、王世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皓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玉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珮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煥成、侯姿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仁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依君、林巽智、沈麗芳、蘇意斐、楊松錦、陳少旭、簡寶玉、吳佳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以喬、劉昆夏、蕭宜孟、薛信男、王筱君、高曉薇、黃通福、廖捐惠、張書銓、鄭凱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

任命洪健彰、程啟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瑞成、王志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進宮、蔡銘慶、巫文榮、王俊傑、陳志明、蘇聰敏、林文藝、張永吉、謝豐昌、陳永清、林佳益、陳永明、蔡宏亮、李運策、謝仁益、曾世民、胡鴻森、李志權、謝東淮、鍾寶玉、宋坤鎮、陳志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徐冠超、徐瑞隆、陳信元、蔡玉驥、馮振益、黃國益、顏字瓏、尤淑貞、李俊龍、楊吉祥、陳聰仁、李政哲、陳憲政、葉志文、許東甲、周信東、陳瑞琪、許春財、黃正祥、呂來進、楊永瑞、楊世銘、沈忠宏、蘇龍銀、黃育鈿、蔡日永、蔣世明、劉榮坤、蔡國雄、李進輝、蔡俊鴻、鄒建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簡仲麟、劉奕榮、李源明、吳錦義、曾慶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胡金德、陳眠賢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

任命鄭維貞、簡明德、林茂杞、蔡棟助、賴棟欽、吳明誠、吳政冠、簡世欽、吳美秀、謝明章、呂春榮、黃坤堂、郭春仁、連志穎、蔡政廷、吳煌榮、歐啟霖、江宏斌、黃建煌、葉士豪、蔡振雄、鄭麗惠、郭嘉昇、羅錦順、林文化、廖弘政、鄭銘華、李永順、黃兆宏、陳聰智、鍾振元、郭明瑞、林建江、張勝雄、劉俊良、蔡宗賢、賈得辰、蘇裕崑、余財榮、張江洋、陳水道、顏信雄、吳明璟、呂振儒、林迺文、陳俊煌、黃中卿、呂玫璇、何南宏、蔡佳耀、林政玄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九日

任命魏素華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艷凰為國立臺東大學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朱明昭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許書耕、朱金元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蔣再華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洪有用、吳晶瑩、李姝嫻、吳明哲、張志能、徐維國、王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正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瑞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雅珺、陳瓊蓉、溫智傑、楊善淵、郭鎮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勳、蕭依玄、沈家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九日

任命董王興、王文宏、黃克彬、楊明興、彭世杰、徐恕仁、梁仁貴、謝賢政、陳賢雄、簡振豐、林青松、張士淼、葉聰銘、彭光達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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