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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11月17日
號次:第660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
任命尹慧珍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李淑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烽堯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榮宗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鄭顯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
任命簡志文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文成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張恩賜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郭殷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永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九日
特派林玉体為九十四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九日
任命陳肇琦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廖慧燕、施文和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林文滄為國立東華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詹中堅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書記官長,沈禹如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坤玉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連錦漳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蕭登科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鍾秀櫻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陳良源為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舟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葉濟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胡忠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張正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鍾慶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田方城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尹學禮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懷銀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海永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莊長富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黃粟來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林泰昌為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林國慶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林勝堯為審計部臺灣省臺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陳珠彬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陳俊宏、李清祺、陳文松、黃崇紋、徐孝倫、陳偉政、周修平、許峻華、王智源、黃鉅原、黃文定、黃超群、郭偉齡、林億昇、吳家淳、洪敏峰、劉健暉、謝育庭、蔡政坪、劉沿汝、張雅惠、林雅淳、林邦棟、白家豪、劉中石、林蔚任、陳哲賢、黃元建、陳柏村、朱浩筠、廖佑笙、黃鼎富、黃瀅潔、許瑞雄、黃秉勤、楊永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聲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哲文、郭奕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鐵勇、楊元和、呂育騰、洪嘉薇、周豐隆、陳信良、李鵬修、杜耀星、蔡恩子、邱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永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勝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信德、林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堂、張育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明基、陳劉瑞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少圻、吳佩宜、林惠雯、陳穎宜、黃子銘、柯登耀、林湘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宏、毛昭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金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玳帆、張文靜、趙宗悅、李家嘉、何雅鳳、詹怡偉、陳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九日
任命李相臣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
任命郭盈村為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涂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貞月、陳育源、吳志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樹泉、沈伸源、何文雅、王意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宏邦、黃慧瓊、劉愛旋、詹佳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忠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榮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政義、陳建芬、何明穎、文國忠、林明徹、吳潔妤、李先智、賴如慧、陳竹宏、方啟明、林鴻儀、張嘉榮、許元耀、邱采貞、李宗儒、林暐烜、薛文鵬、林文恭、劉憲宗、鄭佳琳、鄭慧安、鄭國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庭輝、張淑美、林綉蓮、黃木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力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曉慧、施雅芳、鄭卉玶、王大業、宋玟蓁、陳允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紹聖、曾春渾、張偉武、林明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壽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史佳蓉、陳梅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文達、劉耀升、賴勇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俊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振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慧玲、彭心怡、張奕華、王秀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培元、曾毅振、莊碧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正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聖哲、高佳稜、鄧慧穎、莊俊凱、賀廣巍、鄭巧玉、林忠瑞、王育俞、鄭義勝、黃文瑞、丁煒宏、王聖利、林士斌、蔡又瑋、莊啟聰、李惠敏、陳冠中、高必嫻、戴雯琪、吳智豪、袁興華、張金烔、張進龍、廖君蓉、王凱駿、陳世杰、陳韋吟、許水生、林郁欽、林昀靜、白錦松、萬蓓娣、楊振華、劉欽瑜、王舒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鴻、林育詳、蔡維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駐甘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林俊義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張北齊為駐甘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